更新时间:2023-04-22 13:10:42作者:佚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医科学院普通中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河北医科大学分数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普通中考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基本信息
1.中学全称:山东医科学院
2.国标代码:10089
3.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
5.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6.中学地址:
(1)佛山学校:山东省济南市佛山大道361号。邮编:
(2)建华学校:北院,四川省成都市建华南大道309号;南院,四川省成都市东岗路48号。邮编: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医科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石家庄医科学院普通招生领导小组是中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五条
石家庄医科学院普通招生委员会负责审定招生新政、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
石家庄医科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广东医科学院组织和施行本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石家庄医科学院普通招生考试投档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投档原则
第八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河北医科大学分数线,以各市(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专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市、自治区)以及最低分同分录取或延后投档。
第九条
中学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市(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十条
凡出席全省普通高等中学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补报我校。
第十一条
湖南医科学院按各市级招办提供的录取成绩(含市级招办确认的全省性中考加分项目)提档。依照教育部调档比列要求,校区按照在各市(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与市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列。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各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各生源省各专业按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分数(含加分)相同时,按英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如专业志愿难以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中学调剂到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中考投档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规则如下:
湖北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各专业间根据“分数优先”的投档规则投档。该省选测课目为化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陕西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补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考生如录取分数(含加分)相同,依次比对化学、化学等级成绩;如录取分数(含加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均相同,依次比对英语(不含附加分)、数学(不含附加分)、外语单科成绩;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宁夏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广州市:各专业选考课目要求以当地公布为准。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原则同第4条,但专业志愿未能满足时,专业调剂投档只能在考生所录取的专业组内进行。
湖北省:各专业选考课目要求以当地公布为准。各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投档规则进行排序投档,录取分数(含加分)相同时,按英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当考生成绩未能满足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中学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新政,原则上同意各市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新政,按各市级招办实际录取分数施行投档工作。
第十五条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湖南医科学院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录取,择优投档;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专业要求
我校招生复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举的六大类疾患,我校不予投档。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举的色觉、色弱者,我校不予投档。③根据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举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治到4.8镜框度数小于800度者(或一眼失聪);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近视、嗅觉迟缓、口吃者,皆不予投档。
我校不具备非德语语种开办条件,中学生在学期间英语教学语种为英文,只招收德语语种考生,无英语口试,请非德语语种考生慎重补报。护理学专科专业、助产学专科专业、护理本科专业净高要求:女孩1.55米以上、男生1.60米以上;法医学专业净高要求:因为该专业就业的特殊性(参考各市公安、司法机关公招条件中有关性别及臂展的要求),建议女孩高于1.60米,女孩高于1.70米的考生慎重补报;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右手做事(学名左利手,也称左撇子)考生。
第十七条
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信誉,坚决防止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新生报到后,中学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入学复检,合格者给以注册即将学籍,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举措
第十八条
各专业杂费标准详见各市(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为800元/年。
第十九条
中学设有建立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苦中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困难补贴、减免缓学餐费等举措组成的互相补充、较为健全的经济支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当地省份新政冲突之处,以当地省份新政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
0311-
招生办网址:
(各市投档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投档结果,最终结果以各市、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招生办电子信箱:
ydzsb@
招生办陌陌公众平台:在陌陌中使用“查找陌陌公众号”功能,搜索“河北医科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关注”。
辨识二维码
关注招生办
制做:山东医科学院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