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6 07:07:40作者:佚名
【导语】:2018东莞小榄镇民办初中招生啦!一上去瞧瞧招生简章吧!
2018东莞小榄镇民办初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中学一年级:2018年8月31近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未入读高中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8月31近日(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高中一年级:高中应届结业生,不招收往届复读生。
(三)镇招生委员会统筹招收如下三类中学生:
1.本镇户口人口的适龄孙辈,及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口人口适龄孙辈;
2.符合新政性转学条件(见附件)的适龄儿童;
3.出席东莞市积分入学入选的适龄儿童。
(四)公办中学(声明亭中学、华强中学):
根据佛山市相关规定自主招生,优先招收本镇区生源、本市生源。不符合镇招生委员会统筹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家庭,由父母自主选择镇内外公办中学就读。
华强中学——(招收中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电话:
声明亭中学——(招收高中一年新生);电话:
二.招生范围
(一)入读中学一年级的本镇户口人口适龄孙辈,安排到户口所在村中学就读,具体如下:
(1)濠涌村户口——濠涌中学
(2)虎逊村户口——虎逊高中
(3)龙瑞村及龙小村(不含豪吐小组)户口——龙瑞中学
(4)云汉村户口——云汉中学
(5)乐群村户口——乐群中学
(6)龙头环村户口——龙头环中学
(7)象角村及小榄村岚霞小组户口——象角中学
(8)圣狮村户口——圣狮中学
(9)三乡村(不含岚霞小组)户口——下泽中学
(10)港园村户口——港园中学
(11)中兴村厚山居民小组及涌头、涌边、康乐村户口——康乐中学
(12)中兴村(不含厚山居民小组)、豪吐居民小组、汇源居委会户口(不含2014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口人口的适龄孙辈)——沙溪镇中心中学
(13)2014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口人口的适龄孙辈、政策性插班生和确需跨镇区就读我镇民办中学的本市户口人口的适龄孙辈,依照各校学位实际情况按片区统筹安排学位,然后按镇区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到所分配的中学代办登记。
当本片区的学位未能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具体片区划分如下:
第一片区:龙瑞中学、虎逊高中、濠涌中学;
第二片区:云汉中学、龙头环中学、象角中学、圣狮中学、乐群中学;
第三片区:中心中学、下泽中学、港园中学、康乐中学。
(二)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本镇户口人口适龄孙辈按片区统筹安排就读,具体如下:
(1)溪角片——溪角小学(中学)
(2)三乡片——沙溪学校(小学)
(三)积分入选中学生:
镇招生办公室将按照市下达的入读民办中学和入读订购学位的公办中学的指标数,根据积分由高究竟的原则,分别安排入读民办中学和订购学位的公办中学。
入读民办中学的中学生按片区统筹安排学位,然后按镇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到所分配的中学代办登记;当本片区的学位未能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
取得订购学位的公办中学入读资格的中学生,按片区统筹分别入读声明亭中学和华强中学;取得订购学位的公办中学入读资格的中学生,全部安排到华强中学就读。
取得订购中学、初中学位资格的积分生退学到其他镇(区)、市外就读,或2018年6月30近日未到校注册者,视为主动舍弃享受订购学位权力,所缺名额不再入闱。
三.报考时间
(一)中学入学中学生网上预报考登记时间:
所有入读中学一年级的新生都需在3月20日-5月25日期间进行网上预报考登记(入读初二年级新生无需登记)。
登记办法:登入佛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入口,进行相关登记。
(二)现场报考确认时间:
1.民办中学一年级(5月19日和5月26日,下午8:00—11:30、下午2:00-5:00)
5月19日:代办本镇户口人口适龄孙辈的现场报考登记;
5月26日:代办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口人口适龄孙辈、符合新政性转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及出席佛山市积分入选的适龄儿童现场报考登记。
2.民办中学一年级(5月26日)
下午8:00—11:30,代办本镇户口人口的中学应届结业生报考登记。
早晨14:00-17:00,代办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口人口适龄孙辈、符合新政性转学条件的中学应届结业生、以及出席佛山市积分入学入选的中学应届结业生报考登记。
3.公办中学(订购学位部份除外)自行安排现场登记时间,8月末可再进行一次补报报考登记。
四.现场报考地点
民办中学一年级:
1.本镇户口人口适龄孙辈到户口所在村的中学代办报考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1)濠涌村户口——濠涌中学,电话:;
(2)虎逊村户口——虎逊高中,电话:;
(3)龙瑞村及龙小村(不含豪吐小组)户口——龙瑞中学,电话:;
云汉村户口——云汉中学,电话:;
(4)乐群村户口——乐群中学,电话:;
(5)龙头环村户口——龙头环中学,电话:;
(6)象角村及小榄村岚霞小组户口——象角中学,电话:;
(7)圣狮村户口——圣狮中学,电话:;
(8)三乡村(不含岚霞小组)户口——下泽中学,电话:;
(9)港园村户口——港园中学,电话:;
(10)厚山居民小组及涌头、涌边、康乐村户口——康乐中学,电话:
(11)中兴村(不含厚山居民小组)、豪吐居民小组、汇源居委会户口(不含2014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口人口的适龄孙辈)——沙溪镇中心中学,电话:。
2.2014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口人口的适龄孙辈、政策性转学生、积分入选中学生和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口人口适龄孙辈,按镇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到所分配的中学代办报考登记手续。
民办中学一年级:
中学结业生在接到中学的通知后,到所分配的中学代办报考登记手续。
温情提醒:
不在小榄镇幼儿园或中学结业班就读的三乡镇户口人口适龄孙辈、或符合新政性转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或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口人口适龄孙辈,如须要到小榄就读中学一年级或中学一年级的,请父母携带相应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打印件,于5月5日下午8:00——11:30到小榄镇中心中学发放相关登记表进行登记。镇招生办公室将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根据本镇学位情况审批通过后,于5月26近日通过电话通知父母到所安排的的中学或小学进行现场报考。
五.注意事项
(一)2014年12月31日后(不含12月31日)取得三乡镇汇源居委会户口人口的适龄孙辈报读中学一年级的,原则上按居住地统筹分配入学。请父母根据镇招生办分配中学的电话通知,携带户籍簿等证明资料的原件和打印件,于5月19日下午8:00——11:30到所分配中学进行现场报考。
(二)本镇户口人口孙辈确实需跨片区就读的,请于5月19日在户口所在村中学现场报考登记时,填写《跨片区申请登记表》并递交户籍簿、房产证等证明资料的原件和打印件,由中学汇总收齐后上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上报镇招生办审批同意后,再通过中学通知父母到相应中学代办现场登记手续。5月25近日未接到相关通知,即是未被批准跨片区就读,请父母于5月25近日电话联系属地中学确认登记入学,逾期未联系者,视为舍弃入学,属地中学不再保留学位。
(三)以下三类中学生5月5日下午到小榄镇中心中学登记时,请注意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类:不在本镇幼儿园或中学结业班就读的三乡镇户口人口适龄孙辈,请父母携带家庭户籍簿(男孩和父母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婴儿出生证)、家庭房产证等资料的原件和打印件。
第二类:不在本镇幼儿园或中学结业班就读的符合新政性转学生条件的中学生,请父母携带家庭户籍簿(男孩和父母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婴儿出生证)、家庭房产证以及相关新政性转学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打印件。
第三类:不在本镇幼儿园就读的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口人口孙辈,请父母携带坐落三乡镇的房产证、在小榄镇缴纳公积金的相关账簿、在小榄工作的工作协议(或营业执照)、小孩出生证、家庭户籍簿(无户籍簿的必须有司法部门开具的法律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和打印件。
(四)镇招生办对所有新政性转学、本市外镇户口申请入读三乡的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并已批准入读三乡民办中学的申请者,镇教育中心将通过所分配中学电话通知其入学报考中山公办初中排名,5月26近日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即是未获批准者,请父母尽早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入学。
(五)“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口人口适龄孙辈”是指教体局通知中所强调的才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满一年以上)的本市户口人口孙辈,即:
1.缴纳社保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出席社会保险到现场报考之日期间参保记录),《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协议等有效工作证明;
2.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不能否提供以上证明资料者,将不予登记或审批。
(六)在本镇内幼儿园就读的,且父母已在所读幼儿园递交了相关村居证明、小孩母亲户籍本、小孩出生证、结婚证等原件及打印件资料的,无论哪种情况,都毋须再递交资料或到中心中学登记。
(七)到所分配中学代办现场登记时,请诸位父母注意携带本人及适龄孙辈户籍簿的原件、复印件,免疫接种证、新生预报考登记表等给所报到的中学。
(八)没有预报考信息登记表的儿童未能完成现场报考确认和注册手续,请父母勿必在3月20日-5月25日期间完成网上预报考登记手续并复印相关新生预报考登记表备用。
(九)现场报考时,各报考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代办登记手续。
(十)现场报考登记后,相关注册手续由中学完成,如中学无非常通知,现场报考后即已完成注册手续,父母毋须再到中学进行注册。只需等待中学通知开学事项即可。
六.其他
1.未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纪条件,未能完成预报考登记,难以取得正规学籍,因而请父母不要企图让小孩提早报考入学。
2.因癌症或特殊情况须要减缓入学的,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初审批准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后才可减缓入学。减缓入学届满后,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依照父母的申请和相关病症的实际情况安排其入学。
3.本方案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办研究后决定。
七.招生咨询
1.入学新政查询网址:
2.积分入学公示网址:
3.小榄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0760-(杨老师、胡老师、阮老师)
附件:大涌镇新政性插班生范围
1.现役军人孙辈、烈士孙辈、因公牺牲和去世军人孙辈、一级至六级残障军人孙辈入读义务教育阶段中学中山公办初中排名,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孙辈教育优待办法的施行条例》(政干〔2013〕138号)执行。
2.残障人民警员、烈士孙辈、因公牺牲人民警员孙辈、一级至四级残障人民警员孙辈入读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根据关于印发《人民警员优抚对象及其孙辈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执行。
3.军(警)军队党员孙辈入学依照《关于军(警)军队孙辈入学入幼问题的通知》(中府办〔2002〕75号)执行。
4.华侨孙辈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孙辈归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执行。
5.香港中学生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校区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香港中学生在东莞市中小中学就读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8〕28号)执行。
6.港澳同胞孙辈入学参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外事侨务局关于引起港澳同胞孙辈在佛山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2018〕11号)补办。
7.凡属于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其适龄孙辈入学依照《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东莞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府〔2007〕64号)执行。
8.短缺适用人才孙辈就学,根据《中山市短缺适用人才孙辈就学暂行办法》(中教〔2011〕11号)补办。
9.佛山市荣誉居民、百佳外来职工、各行银企事业单位骨干等其他对当地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其适龄孙辈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0.我市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孙辈入学依照《关于印发中山市总部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孙辈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教体(2016)72号)执行。
11.家庭寄养儿童入学依照《关于寄养儿童入幼入学的通知》(中教通〔2007〕51号)执行。
12.符合省级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