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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11 10:08:34作者:佚名
新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山东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我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2日15:00公布,现将我校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报名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届时请登陆广东招生考试网()2023山西省考成绩查询,凭考生编号和身分证号查询。
二、初试成绩复核
按照广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考生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8日8:00—3月1日18:00前通过电子电邮形式提出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或则资料不全者一律视为无效申请。
(一)申请复核材料递交电子邮箱及注意事项
申请复核材料递交邮箱:。每名考生仅受理一次本人递交的电邮检查申请,以最新一次递交的申请为准,请诸位考生尽量避开重复申请。
(二)申请材料及命名格式要求
1.申请复核考生须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背面)、山西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三项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我校指定电子邮箱。压缩包及电邮标题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研考初试成绩复核”命名。
2.复核申请表按课目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课目名称”命名,每一课目填写一张申请表,准考证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命名,身分证相片文件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
(三)复核范围
自命题课目由我校负责复核,联考课目由我校汇总后上报四川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由广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复核。成绩复核只核查答卷姓名、考生编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2023山西省考成绩查询,考生答卷有无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有加错分、登错分,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重新评阅答卷。
(四)复核结果通知
复核后成绩如有变动,我校将于3月5近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成绩复核无误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二次复核
考生如对初试成绩复核结果仍存有异议,可于3月7日18:00前再度向我校指定的电子邮箱递交网上二次复核申请,二次复核申请要明晰课目、题号以及再度复合理由(复核理由须明晰考生作答内容及觉得正确或得分过高的说明)。复核结果我校将及时通知考生。
三、复试工作安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将在国家线发布后确定,复试与调剂工作将按照实际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署要求举办。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祝愿诸位考生取得好成绩,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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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附件:山东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