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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2-26 10:10:59作者:佚名
②毕业生服务基层需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考核期满合格材料)、厦门市注册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试卷面分与加分之和。 笔试及格分数为60分。 考生可登录海西体检网()和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所有拟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必须参加招聘组织部门组织的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参见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西体检网()和公示栏()。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及格线的应聘者中,按应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不足1:3者,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职位实际应聘人数为1:1或不足1:1参加面试的,面试及格分数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评委现场打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可参考海西体检网()和厦门市翔安区人社局网站公告栏()。 请及时关注考试信息。
(4)笔试和面试成绩乘以50%相加,换算成综合总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及折算过程中的中间数据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
五、体格检查与评估
(一)体检考核考生从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录取。位置,从高分到低分。 综合总分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如果综合总分与笔试成绩相同,则选择面试成绩较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 如仍相同,可由对应考生签字同意,采用简易方式确定体检考核最终人选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重新面试,使有面试成绩较高的可以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格检查。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由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定点医院集中体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当天安排复检; 对于交界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性早搏(经心电图证实)等体检项目达不到标准,安排现场复查。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未当场复试或者当日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试。 结果占上风。 复试期间不得告知复试项目。 自查结果全部无效。
因怀孕需要申请延期体检的女性应聘者,应提供妊娠医学证明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期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录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民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具体检测方式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3) 评估。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品德、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是否需要参加体检。回避等,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再次评估审核。
(四)面试后,在办理人事调动、再就业、毕业生录取、注册等录用手续前,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离职的因故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在以上人员综合总分排名决定是否补缺及格线(每个岗位只能补一次,有意补岗者自动放弃补位)如因资质或其他原因未能补上,恕不顺延)。 需要补缺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已进入人事调动、再就业、毕业生录取、注册等就业程序的,因放弃就业或取消就业资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补缺。
6.办理就业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上公示厦门市翔安区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人员职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二)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不影响就业的,拟录用人员应当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录用手续所需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特殊情况经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审批部门批准,经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报送期限,但延长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月。
(三)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和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聘用拟聘用人员。 用人单位拟聘用岗位数量不足或者拟聘用人员不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实行高低兼顾。 在省外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或中央所属企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调入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转业转业的军事技术干部),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经本市相应职改部门确认。 工作任命。
(四)拟聘用人员办理完聘用手续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暂行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厦门事业单位”。
录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个人人事档案后,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经历)、户籍、资格证书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年是按整年、整月、整日累计的。 例如:30 岁的最高年龄要求是指 1986 年 8 月 31 日或之后出生的人。
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资格后要求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者,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提供有效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二)招聘考试采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和审查专业条件。 报考时,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文字不得有差异)。 攻读全日制普通教育学位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非全日制通识教育学位和境外学位(位)(含与境外院校合作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修专业以教育部学位(位)认证部门(具体为指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以教育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招聘岗位的,应聘者所学专业必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 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列专业相符。
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专业方向”,应聘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单或纸质出版物或在校证明等有效证件,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认定部门。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2016级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到。
本科及以下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学位(名)证明,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位(名)证明,否则将被取消。 就业资格考试。
(四)任职资格要求的学位(职务)必须为国民学历(职务),且均为岗位要求专业对应的学位(职务)及以上学历。 但是,如果你已达到岗位任职资格中的最低学历(职务)要求,并持有岗位专业要求所要求的同等或更高学历(职务),也可以报考。
(五)以港澳台地区或外国学位(名额)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台湾”、“外国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中外合作办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颁发的证书;申请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位者(地方)必须提供教育部教育认证中心出具的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双学位考生( )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宝设置的专业要求的学位(place) 申请考试的条件,但申请的学位(学位)证明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位(学位)的,还需提供经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具有上述资格(职务)资格的应聘者,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书面证明报告或该资格(职务)资格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考生作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参加考试。 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应聘职位信息、认证报告的延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并注明认证不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报告或出具的证明报告有关内容不符合任职资格和应聘条件的,主动放弃考试和任职资格。 其中,持学历(地)认证部门颁发的证书报考者,须向招考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得本次考试的相应资格。 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注明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未认可相应学位(岗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录用)资格。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焦敏高[2009]9号),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和“双专业”证书的京考生,由省教育厅在省内电子注册,其学历和学位证书在省内得到认可。 此类申请人“双学位”“双专业”对应的学历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研究生学位证毕业证信息查询平台进行电子注册,可查询或按规定已通过学历认证(注: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查询学历的依据)职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位)。
(六)大专及以下学历报考者,须具有厦门注册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资格,或者通过高等学校或理工科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实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研究机构。 ,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位。
(八)任职资格要求要求具备XX项以上条件的,即具备XX项条件或上述XX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例如: more than years of work 指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一项、两项或三项全部。
(九)任职资格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 申请人须提供工作证明材料。 Self-、self-等人员也被认为有工作经验。 对于任职资格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申请人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资分配表等有效证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的聘用(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 资格后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职业见习。 所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相关的,毕业后的职业试用期可视为工作经历期间。
全日制通识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实验)。
(十)任职资格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员”,包括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如职位要求“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应聘者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十一)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通过社会化考试(评价)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包括通过职称评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公有制企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审核确定。
(十二)待业毕业生,是指大中专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登记手续的人员。
(十三)厦门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进入获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位的院校之前,下同)户籍和学校在厦门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可参考厦门学生: 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但不在厦门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厦门市户籍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本市外国留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考入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十四)厦门待业毕业生不受就业资格要求的户籍限制。
(15)厦门户籍不包括厦门各学校学生的集体户籍。
(十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期,试用期末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十七)已录用的应聘者应协助招聘单位办理拟录用手续。
(十八)严格执行回避政策。 与用人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录用担任人事、财务、监察等职务,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和有上述亲属的应聘人员必须回避公务。
(十九)本次公开招聘的监督工作由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