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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30 11:08:47作者:佚名
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联合各区人社局、厦门医大学组织施行广州市卫生事业单位专项急聘卫生专业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22年7月),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
本次公开急聘考试采取网上报考,请报名者登陆上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急聘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招录系统)报考。曾在招录系统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信息的更新维护及本次考试的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急聘岗位、岗位条件及急聘人数请登陆招录系统查阅。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专项急聘编内工作人员报名须知(2022年7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份,请报名者认真阅读并遵循。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考
2022年8月2日下午10:00-8月15日上午17:00
请报名者登陆招录系统如实、准确填写(更改建立)报考信息,并递交个人近日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护照照(jpg格式,尺寸200K以下)。
每个报名者只能考取1个岗位。报名者应全面、逐项对照拟报岗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考,并须对本人的报考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岗位报考人数统计8月13日24:00起不再更新。请符合报告条件的人员尽快报考,避免出现网路堵车未能成功报考,错失报名机会。
(二)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
2022年8月2日下午10:00-8月16日上午15:00
审核未通过的,考取者应仔细阅读初审意见,确认按初审意见更改后再递交,或在报考时间内修改报名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不予修改报名岗位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取者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出席考试。
(三)申述
2022年8月2日下午10:00-8月16日上午17:00
对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此期限内通过招录系统申述。
(四)确认考试
2022年8月26日下午09:00—8月28日下午24:00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应在此期限内完成出席考试的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手动舍弃考试资格。
(五)复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且确认出席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9月1日下午09:00起自行登入招录系统复印开考岗位准考证或免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初定2022年9月4日(礼拜日)早上09:00—11:00
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分证等有效账簿出席面试,具体要求和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与考前通知。面试时间等信息如有变更,以招录系统公告及准考证内容为准。
非常提醒:
1.招录系统相关功能的截至时间为程序设定,到时即手动关掉。
2.面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和应考要求,请考生关注招录系统及急聘单位公告。
3.本次考试不缴纳报考费。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急聘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急聘岗位,当报名比(指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审核的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时可以免面试,但当报名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名者均须出席面试。
免面试岗位由急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并事前报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后统一在招录系统公布。
(一)面试
1.面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卷面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面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和课目代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面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面试成绩=面试卷面分+各项加分厦门事业单位招聘,合格线为60分。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登陆招录系统查询面试成绩,具体开始查询时间以面试成绩发布为准。
(二)资格复核
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拟笔试人数1:3的比列,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免面试岗位的报名者均须出席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急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其中区属事业单位还须经区人社局,下同)负责。资格复核人选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安排,将在招录系统及时公告。资格复核需提供的资料明细详见《报考须知》。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可获取《面试通知书》。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出席资格复核的,视为手动舍弃笔试资格。
(三)笔试
出席笔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出席笔试人数(以笔试当日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列等于或高于1:1的,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由笔试评委当场打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估算方法为:
1.免面试的岗位:综合总分=笔试成绩;
2.须要面试的岗位:综合总分=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与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降低小数点位数。如遇综合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面试成绩又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列;
3.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上海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步入复检。若无优先对象或存在2名(含)以上优先对象,可由考生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形式确定最终步入复检人选,或由笔试组织部门组织她们重新进行笔试,取重新笔试成绩较高者步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从面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总分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列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复检人选。
复检合格者纳入考察对象。
市属事业单位复检和考察由急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复检和考察由各区人社局负责。
七、公示
按照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市属和各区属卫生事业单位拟聘人选分别在招录系统、各区政府或上海医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网站如下:
报名岗位隶属
拟聘用人员公示网址
市卫健委
同安区
湖里区
厦门区
同安区
思明区
思明区
上海医大学
八、递补
在申领本次急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考生舍弃资格,或复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引起岗位拟聘人数不足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急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行依次入闱,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申领本次急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舍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入闱。
九、聘用手续代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急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对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届满后5个月内提供代办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时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人员需递交书面申请并与急聘单位协商一致后报主管部门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递交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手动舍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考取者须诚信报名,凡弄虚造假或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急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