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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8-24 11:11:48作者:佚名
早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初审通过
第一章总则与分校概况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新政的规定,为更好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名称:南昌幼儿师范高等本科校区。
英语名称:
第三条办学类型和办学层次:国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高校。
第四条专业设置:中学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早期教育、小学语文教育、音乐演出、舞蹈演出、服装与服装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五年制中学教育本科等13个本科专业,面向长沙、湖北、广东三省招生,其中两年制专科为乡村班主任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专业,招生对象为四川省宜宾市应届高中结业生。
第五条中学国标代码:14691、省内高校代码:4785。
第六条办学地址:广东省韶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学组建由党委主任任总负责人、校长任校长、分管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的校领导及纪委校长兼任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中学招生工作,研究拟定中学招生工作施行条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施行2023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中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中学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新政、研究制订中学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施行条例,编制招生计划、执行中学有关招生规定,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投档工作,做好新生投档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中学创立由纪委校长任主任2023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就业部门按照中学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等诱因,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招生计划,经中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和市长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指导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市长办帮会、党委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备案。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部门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晨报送省普通院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并通过各类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教育部最新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投档。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出席中考的应往届初中结业生、中职对口中考生。中学执行广东省和各相关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新政。
第十五条执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执行广东省及相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委员会)有关投档规则。校区根据各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分数线进行投档。
第十七条校区依照志愿专业先后、分数高低依次投档。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录取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凡考取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估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结合专业志愿择优投档。
第十九条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英语语种,投档后校区仅以法语作为基础英语进行教学。
第二十条各专业投档不限男女比列。
第二十一条投档模式推行计算机网上远程投档。
第二十二条投档结果通过我校的官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等形式向新生寄出投档通知书(或通知中学生本人发放)。
第五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招生投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
第二十四条招生投档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循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杂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第二十六条奖助贷新政:向中学生提供助学按揭、奖学金等举措。符合相应条件的中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支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中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按揭和举办勤工俭学。中学构建了以奖、贷、助等方法捐助贫苦生完成学业的助残工作体系。
第二十七条中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中学颁授的全日制本科结业证。中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评后,可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可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自考自学考试,成绩合格,本科结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根据广东省自考考试有关规定,应届结业生可报考出席自考考试,由所考取大专高校择优投档,接受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
第二十九条中学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尽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手册和中学网站。
第三十条中学网址:;招生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邮箱:;邮编:。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为根据。如有国家政策策规定以调整的政策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中学往年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则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