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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03-27 10:03:14作者:佚名
广州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士学位申报工作正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本次申报的专业为中国人民学院、北京理工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联合学院、北京建筑学院、中国传媒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大学、北京物资大学等9所中学主考的专科专业。
二、申报流程
1.学位申报。本次学位申报时间为9月17日-20日,申报对象为符合现行学士学位申报条件的专科结业生。申报工作推行网上代办,网址为:(网上业务代办),考生登陆“个人中心”后,在“业务代办”中点击“2023年下半年学位申报”进行申报。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仔细补报各项内容,并进行网上交费,学位评审费为100元。
2.学位相片采集。交费成功以后,于9月21日至9月22日进行相片采集工作。注意:代办结业时已采集相片的考生,无需重新采集。代办结业时未采集相片的,学位交费成功以后,需采集相片。相片采集工作由上海美天易拍网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拍)负责,采集费用30元,由易拍公司自行交纳。相片采集工作采用手机小程序线上自助代办形式进行,不进行现场采集。详尽流程请查看附件。如考生未按要求递交合照,或所提供相片不符合要求,视为申报无效。
3.资格初审。学士学位资格初审工作由主考中学负责,预计在12月上旬结束,无需考生参与。考生届时可登入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学位证书编号查询。考生在领取证书之前可登入专升本个人中心,步入“自考信息”-“我的专业”页面,在“学位状态”栏点击“学位信息”,即可查看/下载/复印“考生学位信息表”,查询本人学位证书编号。
5.证书领取。学位证书领取事宜详见学位申报凭证。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缴费并采集相片,逾期不能填报。
2.申请中国人民学院主考专业的学士学位,所有课程成绩都要达到65分以上(实践环节考评成绩、2005年12月(含)曾经加考课成绩除外)。如考生已符合此条件,但系统无法正确的提取课程,致使申报不成功,考生可在系统的申述页面中进行说明,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法。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处理,请及时登陆系统查看。
3.早已取得中国人民学院专科结业证书但未达到中国人民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的学位申报时限(取得结业证书三年)内,申报上海理工学院授予的学位。请相关考生注意学位申报系统中关于选择学位授予中学的提示。早已申报了上海理工学院学位的考生不可再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的学士学位。
四、咨询渠道
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法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法可登入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步入“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查看。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相片采集流程
上海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