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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07-03 17:04:56作者:佚名
01为何要进行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
为推动建立服务全民终生学习的教育体系,促进高等教育考试变革提质增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考委)制订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以下简称《清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各市(区、市)和部队考委借此为根据举办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拟定考试计划、组织考试施行,并妥善平稳完成新旧专业过渡。
02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哪些?
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发展;坚持标准推动,适应社会需求;坚持规律遵守,彰显专升本特色;坚持稳当慎重,实现平稳过渡。
03新考试计划是怎样确定的?
《清单》《规范》出台后,我省高度注重,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积极借鉴有关省份经验,充分考虑我省实际,依托各主考中学修订建立专业考试计划(停考专业除外)。新考试计划修订过程中,我省组织举办了实地督查,重点围绕选设课程设置、教材选取、课程顶替等重难点问题先后举行三轮专家论证会专题研究,确定新考试计划并印发施行。
04本次新考试计划公布的范围是哪些?
本次调整专业的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专业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教材明细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自学考试栏目查询。飞行器制造工程等专业,因为相关专业规范暂未公布,专业新考试计划另文公布,这种专业在新考试计划公布前,考生仍按旧考试计划考取。停考过渡期专业不再公布新考试计划,考试、毕业等相关安排按停考文件执行。建议考生抓紧时间完成考试、论文、毕业与学位等,停考过渡期结束后将不再安排。
05调整后怎样彰显专业方向和专业特色?
自2018年起,自学考试专业登记须使用《清单》内的规范名称,专业名称中不得平添专业方向。在秉持专业规范的前提下,我省制订新考试计划时进行部份课程的差别化设置,按照人才培养的实际须要和主考中学的学科资源状况灵活设置具有该校特色的课程,彰显本地本校的实际人才培养定位(相当于专业方向)。
06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课程是怎样设置的?
《规范》中列举的必设课程必须设置。选设课程按照人才培养需求以及主考中学的专业特色情况,在《规范》列出的推荐选设课程中设置,也可自主灵活设置我省相应专业层次已开考课程或新增更能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的课程;原则上首选设置原专业课程,原专业课程确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须要的可设置新增课程。
07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各专业结业标准是否有变化?
《规范》明确各专业结业标准最低要求。本科层次:总学分不多于70学分,设置考试课程不多于15门;自考层次:总学分不多于70学分,设置考试课程不多于13门。本次调整后,应用型专业和社会型专业考试计划一致。
08教材怎么选用?
本次调整中,凡课程为现行开考的,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原则上承袭现行使用的;《规范》新增的课程(含实践课程、毕业环节),国家联考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由全省考委统一选取,其余课程由我省选取,一般按照教育层次及类型的不同,选用有差别性、应用性、实用性强且适宜自考生学习特性的教材。
09新考试计划从何时开始施行?
自2025年10月起执行新考试计划,旧考试计划同时作废。自2025年10月起,根据新考试计划课程安排考试,不再安排旧考试计划课程考试。
10新旧考试计划过渡期是如何安排的?
新旧考试计划衔接过渡期为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过渡期内,考生根据旧考试计划考试,按旧考试计划申请结业;2025年10月起,考生须按新考试计划考试。2025年12月,结业代办最后一次根据旧考试计划申办;2026年1月1日起,考生须按新考试计划申请结业。
11执行新考试计划前考生考过的旧课是否还有效?
继续有效。2025年执行新考试计划后,在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进行课程顶替基础上,在籍未结业考生按照专业新考试计划报考出席未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根据新考试计划申请结业。
12哪些是课程顶替?
课程顶替是指使用已取得旧考试计划合格成绩的一门完整课程,根据课程顶替规则顶替新考试计划课程。
13课程顶替的原则是哪些?
本次课程顶替分为“对应顶替”和“选择顶替”。新旧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仿课程以及联考课程在“对应顶替区”,原则上根据“1门顶1门”的形式由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https:///)手动顶替;其他课程在“选择顶替区”,原则上根据“任意一门顶替一门”的形式由考生自主选择顶替。课程对应关系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
14课程顶替是否须要补办手续?
新旧课程顶替中“对应顶替区”的课程无需考生补办手续,系统会手动提取旧考试计划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新考试计划课程。“选择顶替区”的课程须要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https:///)递交申请,具体操作办法另文发布。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完成自主“选择顶替”,信息系统将按规则手动顶替。
15课程顶替能够跨专业进行?
课程顶替只能在同一专业中进行,不同专业的课程顶替规定不同,不能跨专业进行。
16、2025年10月考试起报考的新生是否须要课程顶替?
2025年10月考试起报考的新生,根据新考试计划要求出席考试,无需进行课程顶替。
17专业计划调整后英文(二)的学分变化是否造成代替课程规则变化?
自考层次课程语文二(课程代码00015)早已替换为英文(自考)(课程代码13000),由原先14学分降为7学分。自2025年10月起,英文(自考)课程顶替由专科专业中3门专业课降为2门。
18专业计划调整后英文(专)是否有取代课程?
自2025年10月起,英文(专)(课程代码13124)可由本科专业中2门专业课进行代替。
19已停考专业的课程成绩怎样使用?
已停考专业在籍未结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继续有效。考生可从现行开考专业中选择同层次相仿专业,根据我省自学考试课程转免考相关规定将已通过课程成绩转到相应新专业。剩余未通过课程按照相应新专业考试计划,选择新专业课程设置内课程报考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从相应新专业申请结业。
20新考试计划施行前考生已考完全部课程可报论文,新考试计划施行后是否影响?
2025年10月前,考生已考完全部课程,可以根据旧考试计划申报论文和结业。2025年12月,结业代办最后一次根据旧考试计划申办;2026年1月1日起,考生须按新考试计划申报论文及申请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