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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07-06 20:03:37作者:佚名
各大学: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着力做好我校本年度的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严格依照《河南理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各大学可根据该办法拟定本大学的工作施行方案(含各专业指标分配情况、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专家初审小组名单),并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推荐程序
1.选拔、推荐阶段
各大学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和中学有关文件,向应届专科结业生进行宣讲,并对提出推免申请的中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排行。
2.材料递交、复核阶段
各大学将拟推免生资格名单汇总表、学生的资格申请表(附经大学专家初审小组初审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相关实证材料打印件)于9月20日早上6点前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推荐条件对拟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后反馈给大学。
3.公示阶段
教务处和大学同时对拟推荐名单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教务处、学院应认真受理中学生的质询、投诉和举报,并及时作出处理。
4.资格名单上报(9月28近日)
各大学报送推免资格名单经中学教务处、研究生院初审通过后,由研究生院按量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三、有关要求
1.推免工作必须保证公正、公正、公开,所有推荐程序、过程要公开透明。如发觉申请人弄虚造假或则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将取消其申请人推免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已取得资格的推免生应按国家和接收中学的要求做好报考、复试等工作,不得出席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凡擅自另报考出席考试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3.大学在认定中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时,需根据成果证明原件认定。上报的数据信息勿必与中学生本人核实并签字确认。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