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09-21 08:05:26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2年第12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第8次部务大会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实行。
主任李小鹏
2022年4月3日
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道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道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取得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道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应该根据本规定取得相应的道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业务范围内举办监理业务。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省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分类、业务范围和申请条件
第五条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均分为乙级、乙级和机电专项。
第六条道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业务范围分为:
(一)乙级资质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道路工程的监理业务;
(二)甲级资质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二、三类道路工程的监理业务;
(三)机电专项资质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各种型道路机电工程的监理业务。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业务范围分为:
(一)乙级资质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大、中、小型水运工程的监理业务;
(二)甲级资质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中、小型水运工程的监理业务;
(三)机电专项资质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各种型水运机电工程的监理业务。
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业务的分类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申请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应该是经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第八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
申请人作为工程质量安全车祸当事人的,应该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无责任,或则虽受相关行政处罚但已履行完毕。
第八条申请道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应该具备下述条件:
(一)人员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企业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10年及以上道路工程建设经历,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15年及以上道路工程建设经历,具备一类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具备道路或则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拥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50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多于30人,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多于10人,经济师、会计师或则造价工程师不多于3人。上述各种人员中,与企业签署3年及以上劳动协议的人数均不高于70%。
(二)业绩满足下述要求之一:
1.企业具备不多于5项二类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其中桥梁、隧道工程监理业绩不超过2项。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不多于10人具备2项一类道路工程监理业绩,不多于3人具备一类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则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具备1项一类和不多于2项二类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3.企业具备不多于2项一类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三)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试验测量仪器设备(见附件2)。
(四)企业信誉良好。有两期及以上道路建设市场全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近来两期评价等级均不高于B级且其中一期不高于A级;只有一期评价结果的,评价等级不高于B级且申请前一年内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无评价结果的,申请前一年内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
第九条申请道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应该具备下述条件:
(一)人员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企业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5年及以上道路工程建设经历,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8年及以上道路工程建设经历,具备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拥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20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多于10人,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多于3人,经济师、会计师或则造价工程师不多于1人。上述各种人员中,与企业签署3年及以上劳动协议的人数均不高于70%。
(二)业绩满足下述要求之一:
1.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不多于4人具备2项道路工程监理业绩,且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时限不多于3年。
2.企业具备不多于1项二类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或则不多于2项三类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三)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试验检查仪器设备(见附件2)。
(四)企业信誉良好。有两期及以上道路建设市场全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近来两期评价等级均不高于B级;只有一期评价结果的,评价等级不高于B级且申请前一年内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无评价结果的,申请前一年内或则企业创立至申请前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
第十条申请道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应该具备下述条件:
(一)人员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企业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10年及以上道路机电工程建设经历,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15年及以上道路机电工程建设经历,具备道路机电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具备机电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拥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30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多于12人,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多于10人,经济师、会计师或则造价工程师不多于2人。上述各种人员中,与企业签署3年及以上劳动协议的人数均不高于70%。
(二)业绩满足下述要求之一:
1.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不多于6人具备道路机电工程监理业绩,不多于3人具备道路机电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则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具备不多于2项道路机电工程监理业绩。
(三)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试验测量仪器设备(见附件2)。
(四)企业信誉良好。有两期及以上道路建设市场全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近来两期评价等级均不高于B级;只有一期评价结果的,评价等级不高于B级且申请前一年内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无评价结果的,申请前一年内或则企业创立至申请前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
第十一条申请水运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应该具备下述条件:
(一)人员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企业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10年及以上水运工程建设经历,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15年及以上水运工程建设经历,具备小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具备水运或则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拥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40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多于25人,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多于10人,经济师、会计师或则造价工程师不多于2人。上述各种人员中,与企业签署3年及以上劳动协议的人数均不高于70%。
(二)业绩满足下述要求之一:
1.企业具备不多于5项小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不多于9人具备小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不多于3人具备小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历,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具备1项小型和不多于2项小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
3.企业具备不多于2项小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
(三)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试验测量仪器设备(见附件2)。
(四)企业信誉良好。有两期及以上水运建设市场全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近来两期评价等级均不高于B级且其中一期不高于A级;只有一期评价结果的,评价等级不高于B级且申请前一年内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无评价结果的,申请前一年内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申请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应该具备下述条件:
(一)人员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企业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5年及以上水运工程建设经历,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8年及以上水运工程建设经历,具备水运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拥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20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多于10人,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多于3人,经济师、会计师或则造价工程师不多于1人。上述各种人员中,与企业签署3年及以上劳动协议的人数均不高于70%。
(二)业绩满足下述要求之一:
1.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不多于4人具备水运工程监理业绩,不多于2人具备水运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历,不多于1人具备小型及以上水运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历。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具备不多于1项小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或则不多于2项大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
(三)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试验测量仪器设备(见附件2)。
(四)企业信誉良好。有两期及以上水运建设市场全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近来两期评价等级均不高于B级;只有一期评价结果的,评价等级不高于B级且申请前一年内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无评价结果的,申请前一年内或则企业创立至申请前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申请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应该具备下述条件:
(一)人员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企业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10年及以上水运机电工程建设经历,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中不多于1人具备15年及以上水运机电工程建设经历,具备水运机电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具备机电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拥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25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多于12人,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多于10人,经济师、会计师或则造价工程师不多于2人。上述各种人员中,与企业签署3年及以上劳动协议的人数均不高于70%。
(二)业绩满足下述要求之一:
1.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不多于6人具备水运机电工程监理业绩,不多于3人具备水运机电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历,上述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年限均不多于3年。
2.企业具备不多于2项水运机电工程监理业绩。
(三)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试验测量仪器设备(见附件2)。
(四)企业信誉良好。有两期及以上水运建设市场全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近来两期评价等级均不高于B级;只有一期评价结果的,评价等级不高于B级且申请前一年内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无评价结果的,申请前一年内或则企业创立至申请前未发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
第三章申请与许可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道路工程乙级和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申请人注册地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道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乙级、乙级和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第十五条申请人申请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该向第十四条规定的许可机关递交下述申请材料或则信息:
(一)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相关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四)企业、人员从业业绩清单;
(五)试验检查仪器设备清单。
申请人应该通过全省道路、水运相关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将前款规定的材料或则信息相应录入系统,并对其递交材料或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全省道路、水运相关管理系统应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许可机关应该依照《交通行政许可施行程序规定》开展许可工作。准予许可的,颁授相应的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全省通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许可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过程中可以聘请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而且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专家评审的时间不估算在许可时限内,但应该将专家评审须要的时间告知申请人。专家评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三日。
第十八条许可机关应该成立资质评审专家库,做好专家库的维护、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许可机关聘请的评审专家应该从其完善的资质评审专家库中选取,并符合回避要求。因回避等诱因资质评审专家库无法满足须要的,许可机关可以从其他资质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审专家。
参与评审的专家应该履行公平评审、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十九条许可机关做出的准予许可决定,应该向社会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二十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企业拟继续从事监理业务的,应该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六十近日,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二十一条许可机关对提出资质证书延续申请企业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符合资质条件的,许可机关准予资质证书延续六年。
第二十二条监理企业在发放新的资质证书时,应该将原资质证书交回许可机关。
第二十三条道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推行告知承诺制,许可机关制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申领。
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资质条件并按要求递交材料的,许可机关应该当场做出许可决定。
申请人不愿承诺或则未能承诺的,根据本章规定的通常程序代办。
第二十四条许可机关以告知承诺方法做出许可决定的,应该及时组织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复查。
发觉申请人违背承诺的,许可机关应该责成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或则整改后仍不符合承诺的资质条件的,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撤销其资质许可。
第四章监督检测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监理企业施行监督检测,加强动态核查,原则上采取随机抽取检测对象、检查人员的方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监督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测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该配合。
第二十六条已取得资质许可的监理企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许可机关应该责成其责令整改,并将整改要求、整改结果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监理企业应该及时将纸质证书交回许可机关,许可机关应该一并注销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一)未依照规定时限申请延续或则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
(二)企业依法中止的;
(三)资质许可依法被撤消、撤回或则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该注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监理企业丢失资质证书,应该在公开媒体和许可机关指定的网站上申明作废,并向许可机关申请补办补证手续。
第二十九条监理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通常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该在变更事项发生后三日外向许可机关申请签注变更。
监理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情形须要继承原资质证书的,应该在三日外向许可机关申请重大事项变更。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该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原资质条件进行核定,符合原资质条件的,可以继承原资质证书,但不得超过标明的有效期;不符合原资质条件的,应该重新提交资质申请。不再沿袭原资质证书的,应该及时代办注销手续。
第三十条监理企业违背本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及有关规定给与相应处罚。申请人在资质申请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列入信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严重渎职的,由所在单位或则其上级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纸质证书由许可机关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做,电子证书的制做、使用和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实行。2018年5月17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9年11月28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发布的《关于更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同时废止。
附件1
一、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分类标准
注:1.本标准使用术语涵义与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一致。
2.分类标准中的工程,包含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管理养护设施,但不包含道路机电工程的内容。
二、水运工程监理业务分类标准
注:1.天然湖泊港口与航道工程中,潮汐河口的河口时尚段和口外海滨段的工程为沿海工程。
2.分类标准中的工程不包含水运机电工程的内容。
附件2
道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试验检查仪器设备配备要求
一、公路工程
(一)乙级监理企业资质:
1.土工试验:烤箱、天平、电子秤、标准筛、摇筛机、液沸程联合测定仪、标准击实仪;
2.水泥混凝土、砂浆试验:挠度仪、压力试验机(2000kN、300kN各1台);
3.沥青试验:针入度仪、延度仪、软化点试验仪、恒温水槽(温控精度01℃);
4.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滴定设备、路面材料硬度试验仪、标准养护箱;
5.混凝土硬度测量:回弹仪;
6.坝体桥面测量:灌砂仪、路面取芯钻机、连续式平整度仪、贝克曼梁(含千分尺);
7.钢材与联接接头试验:伺服万能试验机、弯曲装置(含管件)、反向弯曲装置(含管件);
8.检测设备:水准仪、全站仪。
(二)甲级监理企业资质:
1.土工试验:烤箱、天平、电子秤、标准筛、摇筛机、液沸程联合测定仪、标准击实仪;
2.水泥混凝土、砂浆试验:挠度仪、压力试验机(2000kN、300kN各1台);
3.沥青试验:针入度仪、延度仪、软化点试验仪、恒温水槽(温控精度01℃);
4.石灰试验:滴定设备;
5.混凝土硬度测量:回弹仪;
6.坝体桥面测量:灌砂仪、路面取芯钻机、连续式平整度仪;
7.检测设备:经纬仪、水准仪。
(三)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
1.光功率计/光源;
2.光频域反射计;
3.数字式地阻仪;
4.钳形电压表;
5.亮度计;
6.数字万用表;
7.数显千分尺;
8.RCL测试仪;
9.涂镀层测厚仪(磁性、电涡流);
10.超声波测厚仪。
二、水运工程
(一)乙级监理企业资质:
1.土工试验:烤箱、天平、电子秤、标准筛、摇筛机、液沸程联合测定仪、标准击实仪;
2.水泥混凝土、砂浆试验:挠度仪、压力试验机(2000kN、300kN各1台);
3.集料试验:压碎指标测定仪;
4.混凝土硬度测量:回弹仪;
5.钢材与联接接头试验:伺服万能试验机、弯曲装置(含管件)、反向弯曲装置(含管件);
6.检测设备:水准仪、全站仪。
(二)甲级监理企业资质:
1.土工试验:烤箱、天平、电子秤、标准筛、摇筛机、液沸程联合测定仪、标准击实仪;
2.水泥混凝土、砂浆试验:挠度仪、压力试验机(2000kN、300kN各1台);
3.集料试验:压碎指标测定仪;
4.混凝土硬度测量:回弹仪;
5.检测设备:水准仪、全站仪。
(三)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
1.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
2.拉压力传感、荷重传感;
3.手持数字怠速表;
4.数字万用表、数字钳形电压表;
5.绝缘内阻测试仪、接地内阻测试仪;
6.亮度计;
7.超声波测厚仪、超声波侦测仪、超声波镀层测厚仪;
8.红外式体温计;
9.噪音计、水平仪、风速仪;
10.熔池检验尺、厚薄规、螺纹量规、游标百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