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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10-07 20:04:29作者:佚名
依据《2019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推进研究生教育变革,推动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变革,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评判、择优投档、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探求和建立创新人才选拔机制,认真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中学创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投档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举办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培养单位组建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源组织、复试命题与阅卷、复试班主任推荐和业务纪律培训、导师选报、预投档和安全保密工作等。各一级学位点负责报名本学位点考生的复试工作,由一级学位点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组织。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2019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执行《2019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要求。详见下表:
四、复试要求
(一)制订条例。
各一级学位点(一)制订条例。各一级学位点研究生教指导委员会依据专业特性,拟定本学位点《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施行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明晰该学位点复试考试课目、复试成绩估算。创立复试课目命题小组,命题小组主任负责试卷初审工作。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2019年3月27—28日(周五至周日)。
2.报到时间:3月27日8:30-15:30
3.报到地点:J16一楼大厅
4.资格审查:考生出席复试时须持本人身分证、毕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应届专科结业生须持中学生证)、准考证、《江汉学院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表》(见附件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打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私章)。
(三)复试内容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由专业能力测试、外粤语据说能力测试、综合素养和能力笔试、加试等四部份组成。
1.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或技术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2.日语能力测试:英文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考试形式为面试。
3.综合素养和能力笔试:综合考察考生治学心态、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和培养潜力。满分100分。
4.加试:语文加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由专业能力测试、外粤语能力测试、综合素养和能力笔试成绩构成,总分100分。
2.加试成绩不记入总分。
3.加分原则:出席“大学生志愿服务东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分校班主任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班主任志愿者”等项目服务届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院校中学生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达到报名条件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的新政。出席“选聘院校结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届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五年内参加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其年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复检与心理健康测试
我校诊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统一组织复检。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心理健康测试。
(六)复试比列:结合中学实际,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复试比列原则上为120%—150%,招生人数较少和生源短缺的学科领域复试比列原则上不超过200%。
(七)破格复试:原则上不接受考生破格申请。若考生初试公共课目成绩略高于全省基本要求,但专业课目成绩非常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可容许其破格出席复试。破格适度向非全日制考生倾斜。破格投档比列严格控制在本单位招生规模的3%以内。破格投档不超过5分。只能单破,不能双破。只能破格公共课,不破专业课。
五、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名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考取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省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考取专业相同或相仿;初试课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课目相同或相仿,其中联考课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考生在初试课目中未设置物理的,调入初试课目设置语文的学科专业,需加试语文。
3.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
4.各学科接受调剂申请的具体条件相继发布。
(二)调剂程序
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以后,调剂考生登入系统补报调剂申请。
2.所有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其上校内调剂考生,还需填写《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见附件3)。
3.调剂平台开放时间:2019年3月23日—3月26日,我校相继开放各学科专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多于12小时,接收考生调剂申请,并按照生源情况适时领取复试通知。
六、录取工作
(一)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各占50%作为投档成绩。
投档成绩估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5+复试成绩=总成绩。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一志愿考取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投档。
(三)若考生因特殊缘由自愿舍弃复试投档资格,其名额可按投档原则入闱投档。
(四)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七、监督和复核
(一)施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中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正、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施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中学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复试笔试现场将进行全程录象,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四)推行信息公开制度。我校将严格依照规定,确切、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投档信息,公示期为10天。
(五)违法处理。学校对违背招生新政和规定,侵害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心态,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八、复试收费
我校依据省物价局核定,由校诊所统一缴纳复检费89元。
九、学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体系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强化研究生教育杂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钱〔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杂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硕士研究生杂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按年度缴纳,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交费标准。
我校构建了较为健全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筹建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凡被我校投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从8000元/年到12000元/年不等。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享受)国家、省、市政府奖助学金,可参评(享受)中学自行筹建的奖助学金,如创新成果奖、各类单项奖学金等。
江汉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一览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