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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11-20 10:06:10作者:佚名
一、复试合格被拟投档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相关合同书、调取人事(学籍)档案(以下简称“档案”)。
1.签署相关合同(2020年6月20近日完成)。非定向考生(转人事/学籍档案,结业后自主择业)不签合同。普通计划定向考生(不转人事档案,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须由本人、工作单位签署《普通计划考生定向培养合同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私章)。拟投档的民族线考生全部要和定向单位签署定向合同。工作单位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合同书》(一式五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私章)。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合同书》(一式四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私章)。
拟投档考生签署的合同书,由本人寄送至西南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初审签章(本校只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考生工作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存留的一份合同书和考生本人存留的合同书由西南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投档通知书寄给考生,由考生转交给工作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
2.调阅档案:所有拟投档的非定向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须凭报到时发的《调档专函》调取档案,往届生在6月20近日完成,应届生可由结业高校在结业离校时统一寄送。签署《普通计划考生定向培养合同书》及《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合同书》的考生不调档案。
3.转移户口、党组织关系:投档考生的户口是否转移由考生自行决定,转移户口的考生将户口转至“西北民族学院”,开学报到时统一交中学保卫处户口科。党组织关系转移:山东省外考生转至“中共湖南省委员会组织部”,四川省内考生转至“中共东北民族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开学报到时由各大学统一交中学组织部。
4.投档通知书领取:拟投档考生名单须经教育部投档检测通过后,我校方可领取硕士研究生投档通知书。
二、其它。
1.考生要真实签署合同、按期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递交材料者,视为考生本人舍弃投档资格)。因弄虚造假等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普通计划定向合同书及骨干计划合同书均可从东北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3.有须要拟投档证明的考生可将本人准考证及身分证扫描或照相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共邮箱(邮箱号:),研招办加盖私章后扫描发送给考生。
4.合同书必须用EMS寄送到东北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东北新街1号(邮编:730030),联系人:唐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档案必须用EMS寄送到各大学,具体联系方法请与大学联系。我校不接收其它快件形式。如因使用其它快件寄送相关材料造成的材料丢失,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5.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新政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