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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11-21 11:03:14作者:佚名
一、院校全称:广州第二工业学院
二、就读现址:北京市南汇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中学■公办高等中学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高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高校名称:广州第二工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结业要求,颁授广州第二工业学院专科或大专结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广州第二工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中学招生工作;广州第二工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中学夏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广州第二工业学院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我校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中学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些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列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变革省市选考课目要求等详见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撰的2019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专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投档。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英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英文及应用外语(涉外商务方向,中澳合作)专业的入学英语考试语种为英文外,其他专业入学英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英语教学语种:英语专业为英语;应用日语专业为法语,其他专业的英语教学语种为日语或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根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检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校区将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加分新政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与考生的全省性加分新政。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夏季统一考试)成绩,投档规则为:
1.录取比列:中学按照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市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列。其中:平行志愿调档比列原则上不超过105%。
2.专业投档:对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处理:中学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的录取位序分(号)。无录取位序分(号)的省份,工科按英语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物理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对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但未步入所补报的专业志愿,且乐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学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投档,其中:北京普通类专科专业考生参考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及选考课目等情况给以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补报专业投档已满的情况下给以退档。
(二)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和市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投档规则为:
1.总分:提供折算总分的省市根据其折算总分,不提供折算总分省市按我校折算总分。总分=(文化录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联考成绩÷专业联考成绩满分)×50。
2.专业投档: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招生所在市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最低投档控分线的考生,进档后根据总分高低,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处理: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联考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参照普通类专业。
(三)其他相关规则
1.新政性加分在专业投档时记入总分。
2.中学生源不足时,市级招办可在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录取,录取人数按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若生源仍不足,中学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投档。
3.中考变革省市的投档规则和程序以市级招办规定为准。
4.广东省考取我校普通类专科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课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C;报名艺术类专科和高职(本科)专业考生的成绩等第要求按本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十三、收费标准
1.杂费标准:普通专科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科专业:10000元/年;普通高职专业:75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业[(计算机网路技术,中俄合作)、(货运管理,中俄合作)、(应用外语、涉外商务方向,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中澳合作)、(饭店管理,中澳合作)、(会展企划与管理,中澳合作)、(计算机应用技术,中澳合作)]15000元/年。收费根据[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建委财(2000)第27号]、[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沪价费(2015)10号]
2.住宿费标准: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根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建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新政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中学生捐助规定,被本校投档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贴和杂费免除等。同时,中学还筹建优秀中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投档的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