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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12-22 16:08:50作者:佚名
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正式开始网上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考对象
1.转出:拟在省外继续出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结业证书的广东省在籍考生,须申领合格课程转出。
2.转到:拟在四川省继续出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结业证书的外地在籍考生,须申领合格课程转到。
二、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1.考生须取得转到地考籍,且在转到地取得一门或则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领转出手续。
2.考生因违背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则延后结业期间,不得转出。
3.早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代办结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评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评成绩不得转出。结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代办转到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在转到手续代办完结之前,广东省保持考生在籍状态。
(二)转到要求
1.转到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到电子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到考生应该按广东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出席考试,转到课程须与广东省现开考专业课程一致。
3.拟转到江苏省的考生,须在广东省取得本科不多于5门、本科不多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结业。
4.考生在转出省申请成功后,须持有效市民身分证及广东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专升本办,对转到电子档案信息及代办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到)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转到课程非广东省开考课程,在四川省无效。其他课程一旦转到成功,非本省开考课程将难以转出。
三、转考程序
(一)转出程序
1.考生登陆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递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持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陕西省准考证和转到地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专升本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专升本办开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市(区)专升本办对考生递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递交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时复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专升本办经办人签名,加盖市(区)专升本办图章存档。
3.转出考生应及时在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须到转到地市级(或则经市级考办授权的省级)考办,按要求申领转到确认手续。
(二)转到程序
1.转到考生应及时关注转出省考生服务平台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在规定日期内,到湖南省考籍所在市(区)专升本办代办转到确认手续。
2.市(区)专升本办开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到)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专升本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专升本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到确认。
四、转考期限
(一)转出期限
(二)转到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