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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1-27 11:18:38作者:佚名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学相关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施行条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大会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评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测,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为主任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中国化研究和伦理学两个专业研究生招生调剂及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施行。
组 长:贺武华
副主任:高燕
成 员:华正学、何历宇、朱巧香、曾骊、胡洪彬、冯庆旭、黄丽萍
2.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纪检小组,全面监察监督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确保复试投档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组 长:邢雁欣
成 员:祝丽萍、王瑜、高伟
3. 成立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中国化研究专业和伦理学专业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班主任(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通常不多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与笔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施行面试与笔试。在笔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职责
1.制定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中国化研究专业和伦理学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条例;
3.调剂复试生源;
4.审核复试考生资格;
5.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面试、面试工作;
6.复试复检、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工作;
7.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8.确定拟投档考生名单。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原则
1. 调剂考生需具有大专学历或为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调入专业考取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考取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成绩要求见第五条)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考取专业相同或相仿,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课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课目相同或相仿,其中初试全省统一命题课目应与调入专业全省统一命题课目相同。
(二)调剂流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初审申请材料。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同一专业、初试课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聘步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递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次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选聘根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如果我院未明晰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补报其他志愿。
5.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舍弃。
6.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对外公布。
五、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中国化研究专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数线为A类考生国家线:总分331分,单科(满分=100分)47分,单科(满分>100分)71分;伦理学专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数线为A类国家线:总分333分,单科(满分=100分)47分,单科(满分>100分)71分。
2.我院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3.调剂复试采取差额方式,比例原则上为1:1.3。
4.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原件的校准和报名条件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期间,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开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则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纳入拟投档名单。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市民身分护照;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
(3)学历学籍证明;
① 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 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外校应届生提供学院期间成绩单一份(由教务部门签章)。
(4)除本校(含东方学院)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则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私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私章。
(5)《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确保递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6)体检单(现场提交或寄送至大学)。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诊所进行复检,体检项目须包含验血(含肝功能)、胸透胸片等常规检查项目(要求为近三个月的检测报告)。
(7)科研成果及得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8)个人简历,各种证书、荣誉、获奖等证明材料。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元化形式技巧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指出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的考查,并强化诚信衡量。
2.坚持公正公平、综合评价原则。进一步建立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平。
(三)复试内容
学院将按照学科专业特性,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原则上采用命制多套试卷、安排考生随机抽取笔试试卷等方法加大复试过程管理。将通过考生学院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课面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专业课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把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笔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笔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养等综合能力,并给出笔试成绩。复试小组应对每个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象,并存档备查;每生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笔试形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成绩估算
1.复试成绩估算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投档。
专业课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40%)+综合笔试×面试权重(60%)
2.总成绩估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在专业课面试的基础上再加试两门所考取专业的学院专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面试方法,难易程度根据专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握,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投档。
(五)工作流程
1.制定复试投档工作施行条例。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办法,制订本大学复试投档工作施行条例,经中学初审后向考生公布。
2.确定复试进程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在3月25日起有序组织启动一志愿复试工作,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在4月3日前完成;在4月8日起启动调剂复试工作,原则上在4月19日前完成。复试名单经中学初审后,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布。
3.做好复试面试工作。复试面试命题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院将根据保密制度做好面试试题的印制和保管工作,组织面试考务工作,考场规则严格依照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4.强化复试培训与管理。学院将抽调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邪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主持和出席复试工作的所有班主任、工作人员进行新政、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把握工作规范、招生新政,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衡量标准。
六、录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按照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投档名单。
1.拟投档考生自愿舍弃拟投档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诱因降低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入闱投档,递补投档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投档的则不予投档。
2.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评考生的政治心态、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将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评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3.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诊所进行复检,体检项目须包含验血(含肝功能)、胸透胸片等常规检查项目。体检单通过现场提交或寄送等方法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归档备查。
4.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养、品德考评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投档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对拟投档名单进行初审,并在中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投档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份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投档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复试投档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的复试和拟投档结果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风波。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抽调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与大学会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投档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投档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指责,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中学提出申述或投诉。对申述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中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咨询及申述渠道包括:
电子信箱:
电话: -86754635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310018
八、附则
本条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日程安排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