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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1-27 11:24:19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推动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变革,建立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中学推行“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和变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变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师大〔2022〕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订如下综合考评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录取等四个环节。本办法适用报名我院2023年“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透明、公平公平、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觉申请人递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档资格。
三、工作组织
1.研究院组建以执行主任为主任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研究院党支部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创立以党支部主任为主任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正。
2.研究院组建“申请-考评”制综合考评专家组,由不多于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平、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申请专业所在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院长(含)以上职称的班主任组成,另设秘书1人。
四、工作职责
依据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研究院负责制订“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投档工作施行办法,具体施行“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工作,确保投档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制订本院“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施行条例;
2.考生资格初审;
3.组织笔试工作;
4.复检、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工作;
5.确定拟投档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评
1.考评方式
我院2023年“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形式为综合笔试。考生按如下内容次序进行PPT报告(时间15分钟以内),并回答考评小组提出的相关问题(总时间不多于30分钟):
(1)个人简介;
(2)自身的研究经历,包括正在做或之前所做的;
(3)拟举办的研究计划。
2.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申请人的管制经济学相关专业知识、外语据说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养等。综合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对申请人的管制经济学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的评价占40分,对申请人的英语据说能力的评价占20分,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的评价占40分。
3.考评计分
考评小组各专家独立评分,取专家组的算术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的综合考评成绩。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投档。
4.考评时间
我院2023年“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时间为4月21日下午9:30在学术中心顶楼308大会室开始。
5.凡出席“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的考生均需于4月21日9点前在学术中心顶楼313办公室递交下列材料:
(1)湖南财经学院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1);
(2)湖南财经学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
六、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综合考评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养、品德考评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投档名单。投档结果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评”制投档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不予投档:
(1)未按规定出席笔试者;
(2)笔试成绩高于60分者。
七、监督和复议
1.我院招生工作纪检领导小组监督检测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正。
2.如考生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疑义可向我院招生工作纪检领导小组投诉或举报,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我院申述渠道为:
电子邮箱:
电话:-87557344
八、其它
本办法由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负责解释。假如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根据上级部门的新要求执行,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四川财经学院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2:山东财经学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山西财经学院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