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3-02 11:07:19作者:佚名
日前,“上海女班主任被举报外遇未成年小学生”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网传“涉事女班主任开直播,不畏流言蜚语妄图接住这泼天的富贵”,让不少人倍感愤怒。
按照网传截图显示,男子帐号信息关联了“33岁”、“上海·虹口”、“华东师范学院”等内容,简介为“我就是要接住这泼天的财富”,而且IP地址显示为四川。
2月21日下午,记者依照网传截图直播帐号搜索,查不到该帐户任何信息。
此后,政法频道记者致电北京网信办了解情况,网信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未收到相关的信息,假如有发觉相关的情况,她们将进行调查。
据悉,记者在网上搜索发觉,某社交平台出现多个名为“我不是张老师”的帐户。
网上也留传着“我不是张老师”账户开直播的截图,直播间网友留言直指主播是在蹭流量。
更有不少网友表示,这么蹭流量,毫无底线↓↓
律师提醒:
假扮当事人,可能涉嫌盗窃
这么,这些假冒公共风波当事人开直播赚流量的行为,是否违背相关规定?
青海兴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虔敬觉得,假如博主仅是假冒“女老师”身份,根据民法典规定,博主的行为对“女老师”构成侵权,属于违规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假如博主谎称“女老师”身份,散播不实言论,则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播谣言或则以其他方式故意搅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三日以下拘押,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押或则五百元以下罚金。博主将面临治安处罚。假如博主谎称“女老师”身份施行盗窃等行为,还涉嫌盗窃等罪。
广州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生活中盗用、盗用的风波屡禁不止,法律是依照具体情况来处理的,通常情况下,构成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假若传播虚假内容,还涉及恐吓。
就此事来说,丁律师觉得,主播开直播假扮公共风波当事人“女班主任”,并获得打赏,因而已涉嫌盗窃,数额小的(通常在6000元以下),将面临治安处罚;数额大的(通常在6000元以上),则涉嫌盗窃罪。
此前报导
儿子问询口供流出?民警回应
2月19日,疑似外遇女班主任张某父亲问询口供图片在多个社交媒体帐号上留传。网传图片显示,该口供时间为2月19日,被问询人是一名吴姓女子。该吴姓女子宣称,在网上爆料张某外遇后,他已打算结婚。记者注意到,多个发布该口供图片的社交帐号,很快便将上述信息删掉。
20日,记者从北京民警处据悉,她们已关注到网上留传信息,将查实真假并处置。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报导,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静安大队处据悉,此风波民警已在处理,口供窃取不属实,网传图片不是真的,相关部门早已在查,更多信息不能透漏。
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