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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10-12 05:03:00作者:起步网校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是重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点管理组、重庆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点管理组、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评卷点管理组的承办单位。该院主要负责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考试的考风考纪工作。同时,还承担着全市高考、成人高考、自考的宣传、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此外,该院还负责全市高考、成考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以及高考的评卷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位于重庆市,是负责全市教育考试相关工作的机构。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注意事项包括:
1. 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 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身份证等证件遗失者,请在考前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补办。
3. 只能携带规定的文具用品和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进入考场。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
4. 考生入场后,应将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否则按违纪处理。
5. 考生入座后,应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对。
6.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7. 答题前,必须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及答题卡上,并用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8. 试卷分发错误和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员可以给予指明或当众答复。
9. 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喧哗,禁止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他人试卷或答案。考试期间不允许上厕所,如确有需要,可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10.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答卷按序摆放好,经监考员收卷清点后才能离开考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看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和研究,同时还是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管机构。该院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公正廉洁为宗旨,以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服务高校为己任,努力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该院还积极开展教育考试科研工作,以科研促发展,提高教育考试科学化决策水平。同时,还积极开展教育考试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招生政策、招生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教育招生考试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重庆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