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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10-13 11:12:00作者:起步网校
邢台市教育考试院是邢台市教育局直属单位^[1]^。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成人高招、成人初招、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各类社会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邢台市教育考试院是邢台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承担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的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成人高招、成人初招、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各类社会考试的命题、评卷、考务管理工作,开展相关信息数据的处理和发布工作等^[2]^。
邢台市教育考试院的注意事项包括:
1. 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 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3. 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对。
4.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试卷(卡)是否与自已参加的考试科目相符、字迹是否清楚,如有问题应立即向监考员询问。
5. 答题卡上的考生号、姓名和座位号填写清楚后,先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并贴好条形码。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未贴条形码的答题卡将被视为无效卡。
6. 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
7. 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8.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座位顺序整理好自己的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具,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清点无误,发出离开考场信号后,方可离开考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项建议咨询邢台市教育考试院。
邢台市教育考试院是邢台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考等考务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及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的处理、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稳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邢台市教育考试院的部分说明,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到邢台市教育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