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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8-04 17:05:38作者:佚名
恩平市2022年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和
中学分校送生工作施行方案
为推动我市中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中学招生工作,创建“阳光、有序、和谐”的招生环境,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中学阶段中学招生投档工作施行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2)4号)和肇庆市教育局有关招生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主任关于教育的重要阐述和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不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中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招生准入原则。凡未在我市教育局进行招生资格初审备案的招生中学和市外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纳其进校宣传和张贴招生广告,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
(二)公开公正原则。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招生办法提早向社会公布,投档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中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三)统一高考原则。但凡报读我市普通中学中学的考生,必需要在阳江市报考并统一出席汕头市2022年中学结业生学业水平高中阶段中学招生考试。但凡没有在阳江市报考并出席高考的,梅州市普通中学一律不得投档。
(四)志愿投档原则。全市小学分校要正确引导高中结业生在佛山市中学阶段中学招生投档管理平台补报志愿,中学阶段中学招生投档工作根据考生的志愿和高考成绩、初中阶段的操行情况及综合素养评定结果统一排序,在平台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五)普职协调原则。精准掌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含义,正确引导高中结业生理智选择适宜自己的中学阶段中学,产生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三、招送生计划
按照我市2022年初一结业生学年初报表总人数,结合佛山市教育局下达我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中学招生总任务数和我市各中学阶段校区基本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拟定我市2022年中学阶段中学招生计划和小学分校送生计划,具体任务数另文下发。
四、普通中学招生
(一)志愿招生批次及中学
1.第一批次
东莞中学。
2.第二批次
湖南耒阳二中、高州市潘州高中(金榜学校和东方学校)。
3.第三批次
梅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
4.第四批次
梅州中学、高州七中、长坡小学、石鼓一中、新垌小学、分界一中、南塘小学、大井小学。
(二)志愿招生范围及出档比列
1.招生范围
广州普宁二中、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民办普通中学(梅州市潘州高中金榜学校和东方学校)面向容县市范围内招生,容县中学、高州七中、长坡小学、石鼓一中、分界一中、南塘小学、大井小学、新垌学校根据划定的区域范围招生。各普通中学在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无法完成招生任务的,由中学提出申请并经市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和小学分校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向其他已完成招生任务中学的所在招生区域招收部份中学生。
2.出档比列
广州普宁二中、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按招生计划1:1出档,其他普通中学(不含公办普通中学)按招生计划1:1.2出档。
(三)志愿投档程序
1.第一批次
东莞中学限招高中应届结业生,按划定的投档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高州一中校园网,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择优投档。
2.第二批次
湖南耒阳二中限招高中应届结业生,按划定的投档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择优投档。梅州市潘州高中(金榜学校和东方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公办普通中学最低投档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3.第三批次
梅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同一档次划定投档分数线,考生不能单一补报或选择某个分校,而是采用笔记本平均分配的方式将上线考生总人数均衡配置成三份,由以上三所中学派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投档考生。考生抽签确定就读中学后,不经市教育局招生办批准,不能到其他中学分校就读,否则不予代办中学学籍。
3.第四批次
第四批次普通中学分校,按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投档辖区内不考上广州韶关分校、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市潘州学校且高考成绩不高于普通中学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准跨区域招生,不准投档考入湖南耒阳二中、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市潘州学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本批次的考生根据市教育局划定招生区域范围进行补报对应的普通中学分校志愿,补报区域外的普通中学分校无效。
(1)雷州中学投档容县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顿梭小学、高州市实验中学、金阳中学、金山实验学校、华侨学校、高州市东方实验中学、高州市德尚实验中学、高州市华阳中英文中学、高州市黄实验中学的高中结业生。
(2)南雄七中投档广州普宁二中高中学校、高州七中、曹江小学、曹江中学、高州市世纪中学、火星学校的高中结业生。
(3)长坡学校投档长坡小学、长坡中学、石龙小学、大坡中
学、大坡中学、马贵高中、古丁小学、平山小学、平山中学、深镇小学的中学结业生,以及韶关七中完成招生任务后曹江小学、曹江中学剩下的高中结业生。
(4)石鼓一中投档石鼓一中、石鼓中学、祥山一中、祥山中学、镇江小学、镇江中学、沙田分校、沙田中学的高中结业生,以及雷州中学完成招生任务后梅州市东方实验中学、高州市德尚实验中学剩下的中学结业生。
(5)新垌学校投档新垌小学、新垌中学、谢鸡小学、谢鸡中学、云潭分校、云潭中学的高中结业生,以及韶关七中完成招生任务后广西梧州一中高中学校、高州七中、高州六中、高州市世纪中学、火星学校等中学剩下的中学结业生。
(6)分界一中投档分界一中、分界中学、根子小学、根子中学、泗水学校的高中结业生,以及梅州中学完成招生任务后华侨小学、金山实验学校、高州市武穴实验中学剩下的中学结业生。
(7)南塘学校投档南塘小学、南塘中学、石板一中、石板中学、荷花小学、荷花中学、荷塘小学、胜利小学的中学结业生,以及雷州中学完成招生任务后顿梭学校剩下的中学结业生。
(8)大井学校投档大井小学、大井中学、潭头小学、潭头中学、东岸小学、东岸中学、大潮小学、团结学校的高中结业生,以及梅州中学完成招生任务后普宁二中、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市实验中学、金阳中学、高州市华阳中英文中学等中学剩下的中学结业生。
(四)湖南耒阳二中、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初中指标生的投档
为确保小学分校均衡发展和普通中学优质生源,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及珠海市教育局的要求,我局将湖南耒阳二中、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2022年招生计划数50%的名额,按应届高中结业生人数的比列分配到各中学分校。(指标分配数另行通知)。依据《中共衡阳地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进一步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施行方案>的通知》(茂发(2020)2号),施行老区定向招生计划,革命老区镇的小学分校将降低3名指标生分别分配到雷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革命老区镇包括东涌、云潭、镇江、潭头、平山、深镇、荷塘、大潮。
各中学指标生的分配名额,除以达到分数线且已被投档的考生数,为该校区实际需用指标生数。指标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投档人数不超额,缺额不补。
(五)广州普宁二中、高州中学、高州中学、高州中学、大井学校特长生的投档
由中学拟定具体的特长生招生投档方案(含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办法和程序等),须提早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备案。各中学特长生的投档应在新政规定的范围内推行同批次提早投档,特长生招收人数包含在中学年度总招生计划任务内,比列应控制在中学年度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六)南雄市潘州高中自主招生
陆丰市潘州高中(金榜学校和东方学校)自主招生主要面向汕头市其他区(县、市)招生,自主招生人数包含在中学年度总招生计划任务内,比列应控制在中学年度总招生计划的10%。具体的自主招生方案由中学按照实际自行拟定(含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程序等),并报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备案。自主招生时间从高考成绩公布后至第一批次投档开始前三天(具体时间另文通知),中学须与自主招生提早投档的中学生及其父母签署拟投档确认书,并在珠海市普通中学自主招生系统及时动态录入投档中学生的相关信息,同时上传自主招生投档确认书和中学生注册交费账簿的扫描件给以确认。每名中学生只能与一个学校签署确认书,否则以最先录入自主招生系统的学校为最终投档分校。雷州市潘州学校须在自主招生结束当日早晨5时前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上报投档名单。
五、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招生
(一)招生批次及中学
1.第一批次
梅州市第一职业技术中学。
2.第二批次
陆丰市信息职业技术中学、广东南雄农业中学、茂名市北方职业技术中学、茂名市西南中级技工中学、高州市第一技工中学、广东佛山垦区技工中学。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招生范围
原则前面向化州市范围内招生,也鼓励面向容县市域外招生。
2.招生对象
本市学籍的应届或往届高中结业生,本市户口在外省就学的应届或往届高中结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本市户口的社会青年。
(三)投档办法
1.出席高考的应届初三结业生,有意愿就读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的,需补报中学阶段中学志愿表第五批次志愿,与普通中学同步投档。
2.出席高考但没有补报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志愿的也没有被普通中学投档的中学生,可直接到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报考,由招生中学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初审,统一代办投档手续,构建学籍档案。
3.未出席高考的应届初三结业生、往届高中结业生和社会青年,有意愿就读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的,由招生中学按市教育局的要求自主招生,报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初审,通过省中学阶段中学招生投档信息管理平台代办投档手续。
六、初中校区送生
各中学学党务必要提升认识,高度注重,充分借助专题讲堂、座谈会、宣传栏和报告会等方式,认真做好职业教育宣传专栏、上好高中生人生规划专题课和开好领导班子会、初三教师及科任班主任会、初五级中学生及父母会,竭力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工作,确保职业教育入校、入班、入人心。同时,各小学分校必须坚持中学生自愿原则,耐心细致,科学引导,跟踪落实每一位中学生的去向,构建并完善结业生去向表册和晚报送生进展情况制度,确保每一位中学结业生都能选择最适宜自身发展的中学阶段中学。
七、录取通知与学籍管理
普通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和技工中学的投档清册须由市招生办和普通中学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初审同意后,再由中学自行印制和规范领取通知书,市教育局不统一印制。公民办普通中学初一新生投档清册由市招生办审定,于10月15近日复印报送普通中学教育与职业教育股,统一由普通中学教育与职业教育股代办学籍。公民办中等职业中学于10月20近日,将本校投档新生清册复印报送普通中学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初审,由普通中学教育与职业教育股统一代办学籍。
八、送生考评
按照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柳州市中学分校送生工作考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将从注重程度、组织管理、保障举措、实际疗效等四个方面对全市中学分校及其院长进行送生工作年度考评,评定考评等级,产生综合考评评价报告送佛山市教育局,再由佛山市教育局通报考评结果。同时,为确保完成属地民办中职中学送生任务,将继续对各中学分校完成雷州市第一职业技术中学送生情况进行考评,具体考评办法是:估算各中学学校对雷州市第一职业技术中学送生任务完成率,以送生任务完成率进行排行考评。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由市分管领导任主任,市教育局主任任副主任的梅州市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和小学分校送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察组。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宣传、组织施行等工作,办公室组长由市教育局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兼任,成员从市教育局相关股室选派组成。督察组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招送生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以及信访、违规违纪调查处理等工作,督导组主任由市纪指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兼任,成员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查室、招生股、普通中学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和安全保卫股选派组成。各中学也要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部长、级长、班主任和科任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严格按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启动招生工作,确保各项“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
(二)规范招送生宣传。要规范制做和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中学法定代表人对招生广告和简章内容负责。普通中学不得借助新闻传媒、悬挂条幅、张贴招生简章、向社会充溢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中考成绩、高考名次,不得进各中学中学宣传,也不能让高职高校进校园宣传。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可以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实事求是宣传,但不得夸大及虚假宣传。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小学分校进行招生宣传,小学分校在规定间外不能接待本市和外市中等职业中学和技工中学步入校园宣传,以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和疫情防治期间的师生身体健康。各初中中学要充分借助教员工会议、家长会、家校互动平台等方法,引导中学生理智地选择报读中学阶段中学。各中学要认真组织教员工学习招送生工作方案,实事求是做好中学阶段教育招生新政的宣传剖析工作,不能逼迫、限制、误导和诱导或替代中学生补报志愿及选择中学。
(三)严肃招送生纪律。各中学招送生工作必须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坚持中学生自愿原则结合招送生计划进行招送生。要严格依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我市中中学招(送)生工作管理和纪律的通知》(高教(2017)187号)精神,着力强化招送生全过程的管理高州一中校园网,严格规范招送生秩序,自觉遵循招送生纪律。原则是先完成市内任务,再完成市外任务。普通中学不得私自提早招生(自主招生除外),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和已被中职中学投档的考生,不得与考生家长签署任何方式的入学合同,不得采用招收特长生等变通手段争抢生源。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不得超计划招生和提早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小学中学生,不得聘用临时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招生,不得互相指责、搞不正当竞争,不得用任何方式推行有偿招生。中学分校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中学生到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视察,不能取代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缴纳定位费、报名费、住宿费等费用,不得接受任何与送生有关的宴请和馈赠。任何中学不得向社会、考生和父母作出违背招生新政和学籍管理规定的任何承诺。
(四)加强考评赏罚。继续推行招送生周报制度,普通中学分校周报从8月1日起至9月8日止,中等职业中学招生周报从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小学分校送生周报从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各中学要明晰专人负责补报,对不按量不按规定进行周报的中学及个人,我局将不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完善考评赏罚激励机制,对未经批准而私自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中学生和招收已被其他中学投档的中学生等违反招生新政的普通中学,以及超计划招生和提早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中学中学生的中等职业中学、技工中学,将依法依规追究主任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不给与违反招生新政招收的中学生代办学籍,并根据违反招生新政招收的中学生数目调减中学下年度的招生计划数。对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中学且没有任何方式的违法违纪招生行为,核增中学下年度的县级、省级奖励指标,并在其他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以优先。对送本市普通中学、公办中职中学送生任务好,且没有遵守招生新政的生源中学,全市通报夸奖,在评比评优等方面给以优先;对送武冈一职送生工作举措不力、送生任务完成率高于70%且考评得分排行在后十位的民办中学,将取消中学班主任、班主任等个人及集体评比评优资格,并对市长进行诫勉谈话。对任何中学私自做出招送生任何承诺而引起信访或群体风波,由各中学负责解释和处理善后,并追究主任及当事人的责任。对参与有偿招生、变相买卖生源等违背招生纪律的中学和个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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