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9-04 17:03:44作者:佚名
网上报考:7月6日-7月21日
资格初审:报名承诺制/考前网上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网上手动初审
交费时间:7月6日至7月21日
准考证复印时间:9月6日--9月10日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日、12日举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市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海南考试局,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课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和)4个课目。
出席4个课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出席2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出席1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通过应试课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海南考试局,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如今我省工作或户口在我省的人员,可在我省报考出席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学院本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学院专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近日,取得建设部颁授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课目,只出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课目考试:
·受聘兼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学院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港澳台和境外人员可以报考出席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境外人员持大陆高等中学结业证书的,可以直接补报相关信息;持台湾、澳门、台湾地区或则美国高等中学学历或则学位证书考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市民根据就近便捷原则在大陆报考。
四、报名时间和形式办法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推行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网上交费。
(一)报考时间:
2021年7月6日至7月21日。
(二)报考形式:
1.网上报考
(1)首次报考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确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更改删掉,只能降低,最多限填5条)。上传相片必须是近日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护照照,相片底色背景为蓝色。考生在上传相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相片处理初审工具,根据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日相片(底色背景为蓝色,规格25mm×35mm,象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考的考生须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建立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
①新注册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法对身分、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
②本考试报考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则不接受告知承诺,如不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递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容许代为承诺。
承诺内容包括:确认早已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名条件等告知事项,早已符合告知的报名条件和要求,补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乐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当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名人员做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考截至前通过网上报考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注:
如遇见信息补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掉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代办和网上代办两种形式进行更改。
现场代办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和邦路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
网上申领:考生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用个人真实身分信息注册帐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代办。
咨询电话:-
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须要更改的考生,须于报考期间申领。
2.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报考后,按照报名人员补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网上手动初审。网上手动初审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交费,不用再到现场资格初审和报考确认。
(2)现场人工初审(下述报名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初审):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名人员);
②2002年及曾经本科以上(含中专)学历的报名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名人员;
④其他身分护照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未能在线核查的报名人员;
⑤撤回承诺申请的;
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相关事项的。
须要到现场进行初审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间将考试报考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初审,订立同意报名意见并盖单位私章),身分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打印件各1份)及在我省缴纳的公积金清单等有关材料送至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和报考确认(地址:南昌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1号,电话:)。
注:考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和公示,对不诚信考生将取消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网上交费
(1)考生完成报考确认后,须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使用具有银联标示的建行q版过网上缴交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付考试费的,视为手动舍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考生交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交费已完成,报考成功。
(2)如出现确认交费后无法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交行扣款后即可报考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考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帐,届时报考状态会正常显示。
(3)须要出具收据的考生,请在报考截至后2个礼拜内补办,代办流程如下:填写电子收据代开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电子收据出具后发送至申请表所填手机号,考生可自行下载复印。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9月6日至10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复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分证或公积金卡出席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红色墨水笔、2B钢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估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课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课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题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题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试成绩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公示、证书领取等相关信息获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