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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01 20:07:58作者:佚名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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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院校考试及考研政治题及答案(正文版)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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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院校考试及考研政治题及答案(正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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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考研相关政策
2016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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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网高考网为您提供2016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站更新!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年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年度我校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水平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私立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悦街(路)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各省(区、市)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大专(高职)毕业证书。大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征收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大专):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人/学年;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软件技术专业与软件工程专业联合举办的“高职-本科3+2”应用型本科衔接项目学费标准为9800元/人/学年;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长春工业大学网络工程技术专业联合举办的“高职-本科3+2”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9800元/人/学年;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88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8800元; 动画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专业联合办公(高职-本科3+2)申请本科衔接项目学费标准为15800元/学生/学年;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影视导演专业学费标准为生均8800元/学年; 机电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人/学年;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人/学年;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与金融管理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联合举办的“高职-本科3+2”应用型本科衔接项目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社区康复的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2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2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元/人/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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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相关招生简章
吉林高考网:2015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考成绩单
06-25
标签:高考分数线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
紧张的高考终于要结束了。 考完之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高考分数线了。 报考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的考生注意了! 2015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暂未公布。 高考成绩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打开发布2015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考成绩线的入口。 希望能帮到你。
2015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考成绩单
本网将率先发布2015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考成绩单的相关信息。 请考生关注本网站2015年吉林高考成绩单。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高考分数线未公布前,可参考【吉林历年高考分数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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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相关高考成绩
吉林高考网:2014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考成绩单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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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高考考生: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高考分数线暂未公布,留学网高考频道第一时间为您发布2014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点击查看查看详情]
2014年吉林高考成绩查询是6月下旬才开始的。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将为您提供2014年吉林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和方式。 请各位考生注意。
在2014年吉林高考分数线尚未公布之前,考生可以查看历年吉林高考分数线和2014年吉林高考分数线预测,让自己心里有个底线。
成绩和分数的发布将对考生和家长的自愿申报产生深远的影响。 留学网高考频道将为您提供2014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制度。 2014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
完成自愿表格后,就到了紧张的等待时间。 7月份可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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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相关高考成绩
2009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05-11
标签: 招生简章长春信息技术高职招生简章
5月06日,《2009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来自学校官方,请放心阅读,本文中没有任何一个字的增删改。 编辑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吉林省教育厅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学院名称:长春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街881号,邮编:。
第四条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章学校代码:13916
第八条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2009年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素质,择优录用。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有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规模,拟订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并选择最好的入学。
第十二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备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地区同类招生计划数量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尊重考生意愿。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在我院的具体情况,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如果不能满足第一选择,第二选择将被录取,以此类推。 当不能满足所有考生的职业意愿时,对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录取。
第十五条政策加分录取考生长春市职业技术学校,执行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六条 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入学外语:英语或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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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相关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2010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05-11
标签: 招生简章长春信息技术高职招生简章
5月06日,《2010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来自学校官方,请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字。 编辑说。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择优录取。最适合入学。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备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地同类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我们学院尊重候选人的意愿。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在我院的具体情况,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如果不能满足第一选择,第二选择将被录取,以此类推。 当不能满足所有考生的职业意愿时,对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录取。 政策加分录取考生,执行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办法。
学院网站:
联系电话:- 85516
联系人:梁老师、杨老师、刘老师。
第四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征收标准
大专(高职)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800元。
学院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梁天云
办公电话及手机: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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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相关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2011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05-11
标签: 招生简章长春信息技术高职招生简章
小编赶紧转发《2011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一文,供大家考研择校参考!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年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长春市职业技术学校,制定本章程,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年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大专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各省(区、市)各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以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
高职毕业生按国家要求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征收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20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2000元; 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38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800元; 机电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0元;
第五章录取须知
第八条 外语专业培训要求
只接受英语和日语候选人
招生男女比例的第九条批准要求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第 10 条 批准的身体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无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杨宏伟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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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相关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2012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05-11
标签: 招生简章长春信息技术高职招生简章
5月06日,《2012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经留学网小编转载,请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年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年度我校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水平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私立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悦街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各省(区、市)各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以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大专(高职)毕业证书。大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征收标准
专科专业: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20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38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800元; 机电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38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投资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旅游管理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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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相关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2013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05-11
标签: 招生简章长春信息技术高职招生简章
5月06日,《2013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经留学网小编转载,请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年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年度我校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水平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私立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卓悦街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各省(区、市)各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以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大专(高职)毕业证书。大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征收标准
专科专业: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的学费标准是每名学生每学年。 一学年7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20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800元; 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13800元/人/学年; 机电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8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人/学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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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相关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2008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05-11
标签: 招生简章长春信息技术高职招生简章
小编赶紧转载《2008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一文,供大家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2008年招生文件精神,吉林省教育厅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学院名称:长春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街881号,邮编:。
第四条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章学校代码:13916
第八条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2008年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素质,择优录用。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有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规模,拟订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并选择最好的入学。
第十二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备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地区同类招生计划数量的1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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