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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12-19 10:05:19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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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表示,该新政彰显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哺育的鼓励和照料,有利于缓解人民群众扶养孙辈负担。该项新政施行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惠。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新政颁布的背景和意义是哪些?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新政促使人口常年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进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促使人口常年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措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新政作为优化生育新政的配套支持举措之一,彰显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哺育的鼓励和照料,有利于缓解人民群众扶养孙辈负担。该项新政施行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获益。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新政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该项新政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孙辈的相关开支,在估算缴交个人所得税后根据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交纳。具体交纳形式上,可选择由夫妇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交纳,也可选择由夫妇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交纳。监护人不是父亲的,也可以按上述新政规定交纳。
三、纳税人怎样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新政?
《通知》明确该项新政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交纳可以在申报当月交纳,也可以在之后月份发薪水时补充交纳;平常发薪水没有交纳的,或则没有任职雇请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申领汇算清缴时补充交纳。诸如,纳税人的孙辈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交纳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雇请单位,单位在领取4月份薪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交纳。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新政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交纳新政是怎样衔接的?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新政施行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孙辈的相关开支,根据每名孙辈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估算收取个人所得税后定额交纳。
据悉,根据现行专项附加交纳办法规定,纳税人孙辈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根据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估算收取个人所得税后定额交纳。
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购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房租或住房按揭月息等专项附加交纳;纳税人自己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也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交纳;纳税人抚养60岁以上妈妈的,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交纳。
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交纳新政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
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是否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契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交纳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新政自2022年起施行,因而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补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契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须要递交资料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交纳一样,推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存留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补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孙辈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交纳分配比列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须要将孙辈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存留备查。
七、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怎么补报专项附加交纳?
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市民身分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护照”,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交纳。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则市民身分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假如婴幼儿名下是中国签证、外国签证、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身分护照信息,也可以作为补报护照。
新政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筹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新政促使人口常年均衡发展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筹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孙辈的相关开支,根据每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交纳。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交纳,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交纳,具体交纳形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涉及的保障举措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来源/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