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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06 17:07:37作者:佚名
各有关大学: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班主任积极涉足教书育人,着力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依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变革总体方案》《关于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变革发展的意见》《哈尔滨工程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哈工程校发〔2019〕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暨学期初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检测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施行
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检测推行校、院两级检测方法。各大学应充分注重研究生教学工作,认真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检测的组织施行工作。大学领导应积极参与并深入教学一线,了解研究生课堂实际教学情况,大学研究生教学分管领导必须参与教学第一周研究生教学状态检测工作,通过大学领导、学术基层组织负责人、教学督查的反馈内容,加大对师德师风、课程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秩序以及任课班主任事假和停调课的管理,全面了解本大学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状态情况。
研究生院将针对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举办情况进行抽验,同时组织专家结合课程评教等情况进行教学检测和督查,通过持续性的改进机制,推动课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检查内容
(一)师德师风
加强对任课班主任师德师风的监督管理力度,检测讲课班主任师德师风是否存在问题、课程意识形态是否正确。班主任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宪法法律,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发挥教育在培植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班主任在从事科学研究及学术活动中应该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2023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严谨治学,自觉谴责害处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等在政治立场、价值导向方面的不当言论和行为。
(二)教学组织
各大学应检测研究生教学组织举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哈尔滨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113号)、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强化对研究生选课、重修(考)、秋季学期成绩归档、教学计划执行、教学任务落实等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强对选用教材的初审。
(三)教学内容与设计
各大学应注重、强化教学督查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织专家对教学过程的规范性、教学设计和教学大纲的合理智、课程思政内容的融入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估和检测,加大对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讲义讲稿编撰等方面的监督和初审。
(四)课堂组织
检测任课班主任和研究生的缺勤、上课迟到旷课、课堂纪律、课堂互动等情况。任课班主任须于上课前五分钟抵达课室并做好上课打算,因未完成造成影响教学秩序将视情节轻重认定教学车祸。任课班主任应通过教学方式变革、优化课程设计、加强课堂考评等方法,提高课堂学习的互动性,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对课堂纪律的组织管理。
(五)停、调课管理
各大学要加大对班主任停、调课的管理,竭力保障课程教学安排正常进行,班主任因进修、科研出差、生病及其他特殊情况需停、调课的,应起码提早3个工作日补办并完成初审工作。原则上须严格控制班主任事假调课次数,每个班主任停调课次数不应超过2次,对于超过一周的教学调整须由所在大学主管教学副校长(校长)审批后,报研究生院主管副主任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各大学要全面检测有无班主任擅自罢课、调课,以及随便更换讲课地点和讲课班主任等情况。若存在擅自停调课等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方式报送研究生院,不得瞒报或漏报。
(六)课程群管理
任课班主任应规范教学过程所使用的课程群(QQ群、微信群等),班主任作为课程群的第一负责人,对于课程群的管理负有主要责任2023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相关群中不得发布与课程无关的信息,不得传播涉及违规违纪、邪教迷信等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伪科学、反科学的内容。不得存在煽动、造谣、滋事等行为。
三、检查要求和有关事项
(一)各大学的党政主要领导、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研究生课程督查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各大学制订的《学院各级领导听课制度》要求,按量足额完成听课任务(每学期起码听取研究生课程1次)。各大学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哈尔滨工程学院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附件1)及《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本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状态检测安排在2023年3月6日-3月12日进行,各大学须认真组织自查,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检测表》(附件3)及《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检测情况统计表》(附件4),相关材料及其电子版请于2023年3月15近日递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
(三)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检测要推行常态化管理,各大学应不定期举办相关检测工作(起码不定期检测2次)。请各大学教务办公室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后将本大学各级领导听课材料以及《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情况统计表》统一收齐、妥善保存,并将其打印件及其电子版于2023年6月11近日(教学月历第15周周日)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四)上海创新发展基地、烟台研究院、南海研究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检测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施行,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将检测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五)各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情况及教学状态检测工作情况(含院系领导、院系督查参与情况)将纳入当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报告中。
四、如有疑惑,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