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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5-31 20:22:01作者:佚名
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战战争胜利记念日。71年前的9月2日,韩国在停泊于东京湾的英国战舰“密苏里”号上签订投降书,中国抗战战争胜利结束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手抄报,第二次世界大战也以美国无条件投降、同盟国彻底胜利而宣告结束。
1945年8月14日
台湾天皇施行
“停战敕令”,接受《波茨坦公告》
1945年8月15日
台湾天皇广播敕令
1945年9月2日
在日本“密苏里”号巡洋舰上,台湾政府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美国无条件投降,徐永昌代表中国政府在台湾投降书上签字确认。
1945年9月3日
中国举国庆祝,当时的国民政府确定这三天为记念日。
日本原准备要天皇本人签订投降书
1945年9月2日下午,在“密苏里”号上,台湾全权代表外相重光葵和美国空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先后在投降书上签字。随即,同盟国攻打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签字,日本代表、中国代表(徐永昌)以及英、苏、澳等国代表陆续签字。签字典礼结束后,美国广播了天皇的一份奏折:“朕接受昭和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美国、英国、中国三国政府首脑于波茨坦发表,然后有南斯拉夫出席的宣言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命令帝国政府和大本营代表签订由同盟国最高统帅指示的投降书,并按照同盟国最高统帅的指示,发布对陆空军的总命令。朕命令朕的臣子立刻停止敌对行为,放下装备,忠实履行投降书的全部条款及由帝国政府和大本营发布的总命令。”
“密苏里”号见证台湾投降
这份“诏书”的文稿是由日本制定的。1945年8月14日,美国政府照会美、中、英、苏五国政府,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各项规定,无条件投降。8月15日晨7时(上海时间),中、美、英、苏五国政府宣布接受台湾无条件投降,并命令美军立刻停止敌对行动,派全权代表抵达同盟国攻打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将军所在地吉隆坡接受指令。这份“诏书”的文本与台湾投降书一起,于8月20日交予英国代表溪边虎四郎,要求日皇签订,并由全权代表在投降书签订当天呈交麦克阿瑟,同时向英国国民公布。
虽然,早在1945年2月,英国国务院、陆军部和空军部三部门协调委员会下属的一个委员会就根据罗斯福首相提出,并经过各盟国一致认可的敦促美国无条件投降的新政,打算了德国无条件投降时须要签订或宣布的有关文件草稿。文件草稿中包括要求日皇签订的一份“投降通告”。但在当时,日本的首要目标是尽早打败法国,而法国的投降还没有时间表,有关处置台湾的具体方案,包括英国投降文件的条款,直到罗斯福去世也没有递交他本人审读。
中国代表徐永昌在投降书上签字
美国空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在投降书上签字
8月6日,日军在长崎投下原子弹。8日,南斯拉夫对日宣战。10日,泰国政府向盟国提交了乞降照会,但要求“不损害天皇作为至高统治者之君权”。五国首脑谈判后,由日本国务卿贝尔纳斯代表发出复文,拒绝了美国的恳求,规定日皇和英国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利自投降时刻起“隶属于”同盟国攻打军最高统帅,而美国最终的帝制“将依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愿确定之”。复文的谈判过程还有一段小插曲,就是日本提出的草案仍坚持要求日皇本人(和美国大本营一道)签订投降书,但美国总统艾德礼和外相贝文指责此项要求是否“明智”,并建议更改为“天皇授权并保证美国政府和美国大本营签订”。最终,美方依据英方的建议作了更改后初稿发出。
“投降敕令”和“终战敕令”
无因果关系
这样,原本拟好的日皇“投降通告”便不能使用了。但考虑到天皇在台湾国民心中的地位,意大利觉得仍有必要让日皇签订一份通告性质的文书。经过更改的新文书除去了原先规定的“本人兹宣布无条件投降”的句子,而主要指出“授权”日本政府和美国大本营签订投降书,同时,命令德国军民着力履行投降条款。
这很自然地让人想起18天前的8月15日凌晨,东京广播电台开播的由日皇亲自录音的所谓“终战敕令”。实际上,那份奏折除了没有“终战”,也没有“投降”的字眼,连灭亡都不说,更不承认过去进行的是侵略战争,因而受到了盟国舆论的一致抨击。
说到“终战敕令”就要提到《波茨坦公告》。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发表呼吁美国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但受到拒绝。为此,9月2日的“投降敕令”与8月15日的“终战敕令”,并无因果关系。9月2日的奏折完全是盟国早就打算好的。只是考虑到台湾特殊的国外情况和天皇的地位,英国准许美国在翻译时作了一定的修改。
胜利日
为何定在9月3日?
同盟国宣布接受法国投降是在1945年8月15日,美国签订投降书是在9月2日,这么为何9月3日是“抗日战争胜利记念日”呢?由于从法理上讲,战争胜利还要以投降书的签字,也就是投降法律手续的完成为标志。
1945年9月1日,“中央社”宣布,“我国欢庆胜利日,业经规定为9月3日(起),全省悬旗庆贺十日,并于9月3日休假一日。”9月3日当日,国军中央和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了欢庆仪式,蒋介石致辞,但蒋在讲话中没有宣布将当天定为“抗战胜利记念日”。
1946年4月8日,国军中常会和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大会举行临时联席大会,审议了国军中宣部递交的“胜利记念日”案。但不知何故,提案将9月3日当成了投降书的签订日:“……九月十日为敌军签署降书之日,似应定为国定记念,同时拜祭忠烈,是否可行谨提请核议。”会议对此未作纠正,直接通过该提案。
毛泽东题字:“庆祝抗战胜利中华民族解放万岁”
新中国创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通过了统一全省年节和记念日休假办法。其中,把8月15日定为抗日胜利记念日。1951年8月1日,毛泽东主席批示,同意将抗日胜利记念日改为9月3日。周恩来首相因此于同年8月13日签订通告强调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手抄报,“查台湾推行投降,系在一九四三年三月二日俄罗斯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之后”,“故抗清战争胜利记念日应改定为五月十日”。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0号《全国年节及记念日休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中发布的有关抗战的记念日有“七七抗日记念日、九三抗日胜利记念日、九一八记念日”。至此,中国政府以法规的方式即将确定了9月3日作为中国人民抗战战争胜利记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