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11-14 22:41:38作者:admin2
副县长不只是一个。一个县政府,设置副县长若干个,根据具体情况,分工不同,各司其职。例如有的主管农业副县长设置、林业、水利;有的主管工业、商业,有的主管文化教育卫生;有的主管公安司法等等。
地级市辖县副县长副处级干部。直辖市辖县副县长副厅级干部。
应该没问题,就看是哪方面,如果是他负责的范围之内的,那就是他一句话的事情啦!国内的情况还是老一套,改革只是部分人的游戏
不是,上级根据每个县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一般4--8人
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