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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6-08 11:32:40作者:佚名
依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要求,结合中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2023年大连外国语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制订本办法。
硕博连读复试投档工作根据本办法执行。
一、复试名单
考生经学科审核、学校审定合格,方可步入复试。复试名单详见《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申请-考评”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
(一)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地点:西北政法学院永川学校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4日,具体安排见《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试)安排表》。因考生本人缘由无法如期出席复试者,视为手动舍弃复试。
四、复试费
校区按物价局核定标准缴纳复试费,具体复试费及交费方法详见《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试)须知》(下文简称《复试须知》)。
五、复试报到
考生应按《复试须知》的要求进行复试报到,报到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居民身分证等相关护照及报考时网上递交材料的原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中学将对考生的市民身分证、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考信息简表、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主要内容
(一)面试
1.专业课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试课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学科(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考试课目。
2.英语水平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水平。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未申请英语免试或不符合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均须出席英语水平考试。
3.同等学力加试面试内容为《西南政法学院2023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课目栏所对应的硕士阶段课程内容,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不记入综合总成绩。
4.面试成绩统一由研究生院公告。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评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把握情况和专业外粤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由复试小组负责考评,考生按照复试小组要求进行作答。每个考生的笔试时间通常不多于20分钟。笔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就《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量化得分表》给出分数,之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三)攻博计划书等材料初审
攻博计划书等材料(以下简称攻博材料)初审由推荐步入复试的导师依据考生递交的攻博计划书等材料,客观综合评价,就《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攻博材料初审表》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
七、综合总成绩
(一)综合总成绩估算公式:
综合总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40/100+笔试成绩×40/100+攻博材料初审成绩×20/100。
(二)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另作要求,不入计综合总成绩。
(三)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综合总成绩。
八、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评
中学通过考生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评表》的现实表现、复试现场考察、调取拟投档考生档案等材料,全面考评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九、录取原则
(一)依照“择优投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定。大学提出拟投档名单,报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
(二)拟投档名单根据推荐步入复试的导师名下的上线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投档。
(三)学科在征得考生及调剂导师一致同意后,可在本学科内对未被推荐步入复试的导师投档的上线考生给以调剂投档。
(四)不予投档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投档。
2.未出席复试者,不予投档。
3.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4.英语水平考试不合格者(合格线由中学统一划定),不予投档。
5.专业课面试成绩高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投档。
6.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高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投档。
7.笔试成绩高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投档。
8.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十、体检
拟投档考生应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的复检要求,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诊所进行体格检测,复检费用自理。复检报告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在入学后3个月内,中学依照《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信息公示
(一)中学复试投档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投档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投档信息将在中学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拟投档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份作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中学以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电话、电子电邮、短信等形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漏等诱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当。
十三、就业形式
(一)就业形式报考后不得修改,复试后根据报考信息投档。
(二)就业形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2023年大连外国语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人事档案和户籍均不能转到中学,结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就业,中学不负责就业派遣。定向就业研究生学习期间,因为定向就业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诱因,致使结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另谋职业,中学不负责就业派遣。
(三)就业形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学,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迁往中学,结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单向选择的办法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