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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7-19 22:21:50作者:佚名
请参考历年公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3]154号)规定要求,在疫情防治常态化形势下,贯彻落实公正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2023郑州中学高中部录取分数线,进一步规范大学单独招生工作,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全称:山东男子职业大学
第三条国标代码:14711市级代码:6353
第四条大学简介:山东男子职业大学(以下简称大学)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共管的民办本科层次普通院校。
第五条办学地址:西安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南学校)
郑新一体发展郑(州)北生态城(北分校)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中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大学创立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新政,研究拟定中学单独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条例,领导、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施行,协调处理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大学创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新政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投档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施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大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专业、考试办法与投档原则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通过2023年广东省普通中考(含对口招生)报考,未被普通中考(含对口招生)、高职专升本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投档的考生;已通过2023年高职扩招填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严格依照江苏省教育厅核批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大学招生办公室将单独招生的分专业计划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考试与成绩
考试工作在陕西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评价采用“文化素养+职业技能”方式,根据我院培养目标中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养”评价包括英语、数学、英语知识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职业技能”评价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等。
(一)文化素养测试
所有考生均须出席,各种考生采用同一试题。
1.考试时间:12月12日早上9:00—11:00;
2.考试内容:英语、数学、英语大综合;
3.考试形式:120分钟闭卷面试;
4.试题分值:300分。(其中数学100分,物理100分,英文1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均须出席,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抒发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1.测试时间:12月12日傍晚14:00—16:30;
2.测试方法:笔试;
3.考评分值:300分。
(三)考试地点:山东男子职业大学南分校(南京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
(四)考生持准考证和身分证出席考试,大学免缴考生报考费。
(五)考试防疫办法
我校专升本考试工作在陕西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招生办公室外的监督和指导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治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参考人员需全程配戴口罩,步入校园要检测温度及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查证明,排队等候区要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考试推行全程封闭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降低人员集聚、停留。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十五条严格遵循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投档工作新政和规定2023郑州中学高中部录取分数线,施行“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平、综合评价、注重素养、择优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投档形式依次投档。
第十六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十八条单独招生投档照料新政加分,经中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按2023年四川省招生办公室照料加分新政执行。
第十九条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投档有特长、综合素养好的考生。
第二十条对于获得由教育部承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承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高校技能竞赛银奖的中职结业生,和具有中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结业生,可免试投档步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一条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投档的考生,中学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招生办公室代办投档手续,寄发投档通知书。
第五章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在中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根据“严格程序,强化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投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统一根据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杂费:工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中学构建建立的优秀中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中学生捐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中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施行了国家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困难补贴等捐助新政,构建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六章奖、助学金设置
第二十五条中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优秀中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中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按揭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贴等捐助新政。
第七章结业文凭
第二十六条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评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广东男子职业大学颁授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中学本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