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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7-30 13:55:22作者:佚名
2022年嘉定区民办高中招生对口方案及招生计划
宝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施行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重庆地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施行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细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施行意见》(沪建委基〔2022〕11号)等新政法规和文件精神,为推动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
坚持以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新政法规为根据,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中学为目标,以着力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中学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施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中学建设、紧密型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按照本施行方案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新政,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
应用“一网通办”网站()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施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中学生,禁止私自跨区域招生。
(四)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强化教育管理部门、中小中学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专栏-浦东招生与考试栏目”和中学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布告》等方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父母告知招生新政、招生条例及所需提供的护照,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量向幼儿园升入中学的适龄儿童领取《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中学升入中学的中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账簿。
(五)
按照“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深入推动大班化教育的实践研究,高中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六)
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应根据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施行均衡分班,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学举行各种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禁止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根据或参考,不得以笔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中学生,禁止以任何方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根据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种特长生招生。对英烈孙辈、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孙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员孙辈及其他各种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经条件审定后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应该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主要内容
(一)中学阶段招生
1.入学信息登记。按照本市疫情防治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着力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2年中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缘由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延后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缘由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6月4日-6月19日,在园适龄儿童父母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父母通过我区指定方法(详见《2022年嘉定区高中招生信息登记办法》)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高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考告知书”,作为入学报考的重要根据。智力中、重度残障,听力残障和视力残障等适龄儿童父母通过闸北区特殊教育复健指导中心进行报考(详见《2022年虹口区幼升小特教线上报考办法》),统一安排步入相应的特殊教育中学就读。
2.公民办高中入学报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进行入学报考,选择“公办高中报考”或“民办中学报考”,其中,民办中学报考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公办高中报考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3.统筹居住地入学。继续做好本市户口“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口的适龄儿童,户口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则户口在本区、居住地与户口地不在同一街道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口地入学的,凭《本市户口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存根)》(截至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局依据2022年宝山区本市户口“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施行条例,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口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依据登记入学人数和中学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口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口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籍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来蓉人员随迁孙辈入学。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四部门关于来蓉人员随迁孙辈就读本市各级各种中学施行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2年来蓉人员适龄随迁孙辈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账簿》,母亲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员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好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蓉人员随迁孙辈入学有关条件。
5.民办中学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本区民办中学第一批验证日。民办中学和区指定的报考验证点对已完成民办中学报考的适龄儿童以及父母的护照进行核实。“随申办居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护照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口的儿童,父母须提供户籍簿、《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口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存根)》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口的儿童,父母须提供户籍簿、《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员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待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护照。
区教育局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蓉人员随迁孙辈及其母亲的有关护照和有效时限进行核实,通过信息系统对来蓉人员随迁孙辈妈妈出席本市员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相继发送民办中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公办中学投档的,出席民办中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7月25日-7月26日。
6.入学分配。本区继续推行“一个户口地址,三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业主二孩除外)。如地段内适龄儿童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中学,可依照适龄儿童全家户籍入户情况、入户期限等人户信息制订招生方案,并在中学网站公示。本市户口适龄儿童属于三代旁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籍,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来蓉人员随迁孙辈上海杨浦公办初中排名,根据“集中登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统筹步入到民办中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中学阶段招生
1.中学结业信息核实。6月4日-6月15日,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口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口中学三年级中学生父母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中的户口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实,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小学入学信息的联系方法)。如发觉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父母应及时凭有效护照通过中学生就读中学进行更正。同时,公办一贯制中学征询本校中学生直升意愿。6月15日为本市中学三年级中学生小学入学关键信息核实、更正截至日。
2.回户口(居住)地就读。跨区及本区跨街道就读的本市户口中学三年级中学生,应在就读中学高中结业,结业后可依照实际情况申请回户口(居住)地所在区就读中学,也可追随就读高中对口升入高中。确需回户口(居住)地入学的中学生,应向所就读中学提出申请,由中学告知初审护照、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父母在网上补报《本市户口中学生回户口(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户口(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步入民办中学分校就读。代办申请回户口(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至日期为6月15日。
3.小学入学方法。本区民办中学中学采用高中对口升入高中形式安排中学生入学。根据中学结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原则具体操作。
4.来蓉人员随迁孙辈入学。来蓉人员随迁孙辈中学结业中学生统筹安排至民办中学就读。小学分校应告知中学生及父母完成义务教育后考取中学阶段中学的相关规定和新政。
5.来蓉就读五年级。在外地(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三年级的本市户口、非本市户口中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五年级的,须向区高中、初中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护照,代办入学信息登记手续(详见《2022年虹口区来蓉就读五年级信息登记办法》),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公办中学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加大对公办中学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按照区域和中学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公办中学的招生计划报市建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以及“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专栏-浦东招生与考试栏目”公布。禁止公办中中学计划外招生,禁止私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学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公办中学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公办中学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公办中学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公办一贯制中学通常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公办中学按新政规定,承接与高等高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中学招生计划短发设。公办中学按招生计划施行分类报考,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施行笔记本随机投档。
公办中学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中学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中学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中学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早组织中学生报考或变相报考,不举办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投档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2.施行网上报考。公办中学推行网上报考和招生投档工作。6月22日-6月24日,报考就读公办高中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填报志愿,每位适龄儿童补报1所公办中学出席笔记本随机投档,并可补报1个公办中学调剂志愿。6月27日—6月29日,报考就读公办小学的中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填报志愿,每位中学生补报1所公办中学出席笔记本随机投档,并可补报1个公办中学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考,将不得再度报考或更改报考信息、放弃报考志愿。
3.规范投档程序。如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投档;如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施行笔记本随机投档。6月20日-6月21日,举办公办一贯制中学直升投档工作。7月4日-7月5日,对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中学施行笔记本随机投档。笔记本随机投档使用全市统一软件,施行全程录象,本区在笔记本随机投档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中学班委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笔记本随机投档结果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导出“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区教育局于7月10日组织验证。7月13日-7月14日,安排调剂志愿投档。
4.领取入学告知。7月10日起,将通过邮件、“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等渠道相继告知相关入学信息。公办中学完成招生工作后,将投档名单上报区教育局。中学生按中学通知代办入学手续。
施行公民办中学同步招生。未被公办中学投档的适龄儿童,依据第一批民办中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口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根据2022年区招生新政和中学招生方案安排入学。未被公办小学投档的中学生,按照民办中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根据2022年本区、校招生新政,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步入民办中学就读。中学结业生如已补报《本市户口中学生回户口(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口(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步入民办中学就读。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和中学分别通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专栏-浦东招生与考试栏目”、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或陌陌公众号,以及其他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施行方案。
2.浦东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小学对口民办中学方案、当年的招生计划(班级数)、杨浦区本市户口“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施行条例等信息。
3.浦东区各种中学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中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教学设施设备等。寄宿制中学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4.嘉定区各种中学教员工人数、专职班主任人数和师生比、中中级职称班主任比列等。公办中学还须公布分校班主任队伍中退职病休班主任的人数和比列。
5.嘉定区公办中学的招生计划、收费情况、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6.嘉定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在线咨询方法、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5月30日起上海杨浦公办初中排名,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学举办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民办中学全部举办,公办中学可以举办。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中学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中学生报考,不得组织任何方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交纳中学生任何方式的简历(包括各种证书)等材料。
(二)领取入学通知
区教育局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投档等工作后,于8月15日开始向新生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31近日将中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动注册制度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局和中学向中学生父母领取“学年注册告知书”,明晰注册对相关护照核实的要求。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强化指导与监督
区教育局将采取有效举措,加强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建立招生工作决策机制,着力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非常强化公办中学笔记本随机投档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举办教育督查
区教育督查部门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中学常常性督查的优势,对本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义务教育权力、义务教育阶段中学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
(三)建立监察机制
区教育局在举办招生入学工作中,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发觉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查。与相关部门产生工作合力,解决本区中高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落实问责制度
民办中学在招生过程中,开展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考投档中学生时以中学生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为根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入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勒令责令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市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与处分。招生违法情况计入市长和班主任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比相挂钩。
(五)施行调减举措
公办中学在招生投档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法选拔投档中学生的,投档中学生时以中学生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根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中学生,借助招生入学违法收费,组织对报考的中学生父母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私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法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推动法》等有关规定,责成市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调减该校招生计划数,调减政府专项扶植资金。
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建委统一规定,各种中学不得提早举办招生及相关工作。
招生入学工作咨询邮箱: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长岭路91号一楼信访室
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
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资料来自:随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