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7-23 23:11:21作者:admin2
古代,立太子一般有三种:立嫡、立长、立贤,还有一种特殊的是传位给过继子。传统上一般立嫡长子,“嫡长子继承制”的关键是“嫡”而非“长”,皇子母亲的正妻身份是最主要的。太子如果不是嫡长子,无非是三种结果:其人贤,而众望所归;其人怨,而引发争端;其人庸,而各显神通。
讨论这个这一问题时,我们将排除因病(如朱元璋太子朱标)、因被杀(如唐高祖太子李建成)而未继位的嫡长子,主要考察嫡长子活着期间无法继立的几种情形。
其人贤,而众望所归有些时候,君王的儿子们整体素质较高,名声也好,单纯考虑立嫡长子可能无法将最优秀的人选为后继之君,因此老一代君王会精心考虑,物色自己最满意的儿子当继承人,而众臣和诸子也赞同为国家选择了明君。典型:顺利上位的老幺季历
季历是周太王的小儿子,也是西周开创者周文王姬昌之父。
据《史记》的《周本纪》和《吴太伯世家》记载,周人的开基之祖、周太王古公亶父认为少子季历最为贤明,季历的儿子姬昌也有圣瑞之兆。古公亶父赞叹道:“我的后代当有成大事者,大概就是姬昌吧?”
周太王的大儿子太伯、二儿子虞仲知道周太王想立季历,以便将来能传位于姬昌,所以两人便逃亡到了吴越荆蛮之地,按当地风俗身刺花纹,剪短头发,自称蛮夷,而让位给季历。
季历继位后推行仁义,使周逐渐强盛,诸侯很多都归顺了他。周武王灭商后追尊为王季,也称周王季。
其人怨,而引发争端嫡长子本是王位(皇位)的第一继承人,一旦失去,必然不服。新君一旦控制不好,就会演绎内战或争戈,以致纷争四起,生灵涂炭了。典型一:被周宣王扶上位的鲁国公子戏
西周时代,鲁国国君鲁武公带着长子括、少子戏,去朝见周宣王。周宣王很喜欢少子戏,改立戏为鲁国太子。公子戏继位,就是鲁懿公。
长子括的儿子伯御与支持他的鲁国人一起杀了鲁懿公,然后拥立伯御为鲁君,就是鲁废公。此一开战端。
周宣王听说自己立的鲁懿公被杀,鲁国作乱。于是在盛怒之下兴兵伐鲁,杀死了伯御。此二开战端。
周宣王因自己的一意孤行,废立鲁国太子,为鲁国招致两次无妄之灾。
典型二:赵武灵王困死沙丘
战国时代,赵国君主赵武灵王的长子公子章,原为太子。后来,因赵武灵王宠幸吴娃,于是改立吴娃的儿子公子何为太子。
赵武灵王禅让赵何,是为赵惠文王,武灵王自称主父。
几年后,主父和赵惠文王游于沙丘,公子章趁机作乱,被平乱的军队击败,公子章逃到主父宫中。众人包围主父宫殿,杀了公子章。不过因为害怕主父的报复,只好一不做二不休,继续围困,直到把主父围死。
赵武灵王因为换太子,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下场悲惨。
典型三:蒙冤受难的戾太子刘据
刘据是汉武帝刘彻的嫡长子,母亲为大名鼎鼎的卫子夫。太子为政宽厚,深得民心。宠臣江充因与刘据不和,在汉武帝面前妄言有人以巫蛊之术诅咒汉武帝,并暗自在刘据宫中埋下人偶。
刘据因不能自辩清白,起兵反抗诛杀江充等人。汉武帝误信谎情,以为太子刘据谋反,遂发兵镇压,刘据兵败逃亡,拒绝被捕受辱而自杀。
冤案平反后,汉武帝建思子宫,归来望思之台以寄哀思。刘据的遗腹子史皇孙,生子刘弗陵,后继位为汉宣帝。汉宣帝为祖父刘据追加谥号曰“戾”(蒙冤受屈之意),所以刘据又称“戾太子”。
其人庸,而各显神通有些嫡长子,原本已立为太子,但却因自身昏庸被废。在其余兄弟之间,没有绝对的候选人,因此只能爆发一场夺嫡大战,赢者上位。典型:康熙年间的九王夺嫡
康熙年间,太子胤礽(序齿排行第二,但实乃是康熙嫡长子)因“不法祖德,不遵朕训”两次被废,众阿哥各显神通,你争我夺。诸子们之间经过一场夺嫡混战,过程惨烈,四爷党和八爷党兄弟阋墙,最终四阿哥胤禛脱颖而出,继承大统,即雍正皇帝。
中国古代立太子,并不一定非立帝王儿子中年纪最大的长子,而是要立正配妻子的所生的嫡长子,才算是名正言顺,合理合法。
商朝晚期,商王帝乙预感到自已在位已久,身体又不好,来日怕是不多了,就召集大臣们商量立太子的事。
在商朝500年历史中,早期帝位交接是兄终弟及,后期是父死子继,再后来的中国历代王朝也基本上都是这个模式。
现在的问题是,帝乙有三个儿子,分别为微子启、微仲衍、受德,都由一个妻子所生,也就是说,这兄弟三人是一母同胞。他们都很优秀,老大微子启尤为贤良,帝乙及众大臣都想立他为太子。
但这个想法遭到了商朝太史的极力反对,理由是,三个儿子虽然都是正妻所生,但生老大和老二时,帝乙的妻子还是妾的身份,而生老三受德时,妻子已是王后的身份了。子以母贵,老三才算是王后的嫡子。
由于太史的身份尊贵,又会作思想工作,最后大家都认可了这种说法,立老三受德为太子。帝乙去世后,受德继位为王,是为帝辛,也就是那位宠爱妲己而葬送了商王朝的最后一位商王:商纣王。
有人说这个对立太子起了决定性作用的太史,就是帝乙的弟弟、纣王的叔叔比干。如果真是比干,那就太讽刺了,大家都知道,比干后来因纣王荒淫而犯颜进谏,被破腹剖心而死!
从纣王开始,中国就有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制度,并在以后几千里被历代王朝当作立储的规矩来执行了。
当然,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后世也屡有“废长立幼或兄终弟及的现象发生,但出现这种情况后,往往都会伴随着血光剑影的惨案,甚至上演直接导致整个王朝覆灭的悲剧。
比如晋文公、周幽王、秦二世、隋炀帝或李世民玄武门之变、朱棣的靖难之役等,这样的事例在中国历史上不胜枚举。
所以,立太子如没特殊的理由而不立嫡长子,后果会很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