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9 15:08:34作者:佚名
一、毕业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上半年6月15-20日、下半年12月15-20日,递交结业材料时间、地点详见各地市考办的通知。
二、毕业代办前期工作
(一)申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申请上半年结业的考生,须在5月1近日代办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分证号升位)手续;申请下半年结业的考生,须在11月1近日代办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分证号升位)手续。逾期代办者,不能出席本批次结业手续的代办。
(二)登记后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上半年专科结业的考生,须在6月1近日登陆海南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后置学历信息;申请下半年专科结业的考生,须在12月1近日登陆系统登记后置学历信息。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专科结业。
考生可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述学历认证方法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省高等中学中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时申领专升本本科和专科结业的考生,须登记申请本科结业的准考证号。
5.申请上半年专升本专科结业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应届结业生,在登记后置学历信息时,如未取得后置学历结业证,可暂不填写后置学历结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取得结业证后,须于7月5近日登入系统补填后置学历结业证号及认证信息,递交省考办核查。未按量补填的,视为舍弃本批次结业申请。
三、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专科专业结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结业专业、主考中学,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评或结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中学相一致。
(五)如有违法记录,已达到延后结业的期限。
(六)符合结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结业说明。
(七)未申领过该专业的结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别思想品德合格。
四、毕业代办步骤
凡达到结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代办申请结业的有关手续,逾期者,不能出席本批次结业手续的代办。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申领申请结业登记之前,须登入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确切无误后方可申请结业登记。
(二)网上申请并复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登陆系统,成功递交结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复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实《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反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私章。注意:要求使用激光复印机、80g/㎡(或以上)A4打印纸、双面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修改。
(三)递交材料
1.身分证的原件(原件核验后即返还,下同)及打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自考毕业证申请时间,公开(开放)大学考生一式三份。
3.考生代办专科结业手续时,无需递交后置学历结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大陆身分证申领专科结业的考生,须递交后置学历结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后置学历的考生,须递交后置学历结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3)因为姓名或身分证号变更等缘由自考毕业证申请时间,与后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递交后置学历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补办机械制造与手动化专业(本科)结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技工中学结业证书。
2.申请补办电气手动化技术专业(本科)结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技工中学结业证书。
3.申请补办药学专业(专科)结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大专或大专结业生,代办乳品营养与卫生专业(本科)结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概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预防(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大专或大专结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五、疫情防治要求
各地市考办要严格依照当地疫情防治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治各项举措,缜密布署,加强服务意识,结合具体情况,做好计划与安排,着力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在申领结业手续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结业申领工作安全平稳施行。
湖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