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9 21:02:09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全省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国发〔2014〕35号),依照教育部《关于在部份院校举办基础学科招生变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探求多维度考评评价模式,加大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举办基础学科招生变革试点(“华南理工学院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抱负、有兴趣、有天赋、有担当、有情结的青年中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养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华南理工大学 专业,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抱负和吃苦肯干精神的中学结业生均可申请报考。申请报考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中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能够和表现的考生
该类考生须获得全省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大赛全省世锦赛银奖、二等奖。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试点招生。各市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报考系统。
三、报名形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考时间和方法
4月8日至29日考生可登陆华东理工学院强基计划报考平台(网址:),按要求确切、完整地完成网上预报考。
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院校,每个考生只能补报一个专业志愿。志愿具体补报形式、填报时间等以报考系统为准。
(二)考生须出席统一中考
(三)考取确认
6月11日至21日,两类考生均须登入报考平台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舍弃报名我校强基计划。对于确认出席中学考评又无故舍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四)入选资格认定
6月中旬,对于确认报考且中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新政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第一批大专投档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份特殊类型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的考生:
1.第一类:经初审后,在满足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中,先按专业分类,再根据中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新政加分),结合我校分省招生专业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市入选我校考评考生名单(末位中考同分考生都给以公布入选)并公示入选标准。
2.第二类:经初审后,如满足报考条件要求,将不受各市计划数限制,直接入选中学考评。
(五)中学考评
6月27日至7月4日期间举办中学考评(含笔试和体质测试)。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格选聘笔试专家组成员,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法,测试全程录音录象,确保公正公平。
中学考评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治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1.笔试
注重考查中学生发觉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诠释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
2.考生综合素养档案的使用
考生综合素养档案将提供给笔试专家作为笔试评分中重要参考根据之一,重点考查政治思想品德、科研素质、吃苦肯干精神等。
3.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主要考察中学生的基本身体素养,不合格者无入围资格,具体测试办法见附件。因身体缘由未能出席体质测试者请提早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并提供相关证明。
4.中学考评成绩
中学考评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
(六)投档
1.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中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新政加分)×85%+中学考评成绩/100×750×15%,中考文化成绩满分非750分的省份根据750分折算。
2.确定投档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强基计划综合成绩及我校在生源省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依次确定投档名单及投档专业。当强基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各市按中考文化成绩、高考语文成绩、学校考评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经过笔试,达到我校相关专业要求,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类考生最低投档综合成绩的,给以投档,计划数不受各市计划数限制。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投档名单,并报各市级招生办初审,代办投档手续。
我校于7月初公布投档名单并公示投档标准。被即将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本省后续中考志愿投档,一旦投档,不予退档;未被投档的考生可正常出席本省后续各批次中考志愿投档。
四、培养方案
华北理工学院强基计划旨在于创新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推动完善资源优先投入的长效机制,培养家国情结和全球视野兼具,“三力”(学习力、思想力、行动力)卓越,才能攀登世界科学高峰、引领未来的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一)施行多阶段、动态性进出分流机制
学校对强基计划中学生施行动态管理,在第三学期初、第五学期初对中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每次评价排行后15%的中学生需参与答辩。答辩成绩排在后50%的中学生,原则上回本专业普通班就读。强基计划各专业在每次综合评价后选聘增补优秀中学生,补充名额不得超过转出的中学生总量。强基计划中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须转专业的,转专业范围限于本校强基计划专业,按《华南理工学院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退出强基计划的中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二)推行“3+1+X”本硕博衔接培养
强基计划采用“3+1+X”(“X”硕士生为2或3年,博士生为4或5年)本研衔接培养模式(各强基计划专业可依据学科专业特征选择培养模式),即中学生前两年学习专科课程,筑牢基础学科能力素质;第四年可提早进行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专科结业设计(论文);从第七年起取得研究生学籍华南理工大学 专业,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中学生在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举办学科交叉培养。
(三)提供优越的激励和配套举措
强基计划先进班级及先进个人单独评比,“学校奖学金”获奖比列为本班中学生人数的40%。强基计划中学生实现成长过程的“三个一”,即在大专期间有起码一次出国(境)学习经历,起码出席一项学院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起码有一次独立作学术报告的经历。在强基计划班级实行专科荣誉学位项目,符合条件的优秀中学生可申请“华南理工学院荣誉学士学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中学生综合素养档案。已完善市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养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完善市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学校报名中学生的综合素养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考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养档案作假或在我校考评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初中考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与3年内暂停出席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早已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结业后发觉的取消结业证、学位证。学校应该对所开具的材料认真核对,出现弄虚造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举措的权力。
(三)强基计划投档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大专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选中学考评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车费和住宿补助。
(五)中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举办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行任何方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华东理工学院强基计划招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施行。我校在施行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式公正、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投档的中学生进行入学资格检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中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华中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法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海珠区五山路381号华东理工学院慎思楼北座111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
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专线(6月):、、、、、
传真:
电子邮箱:
华北理工学院专科招生网:
华北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邮箱:
阳光中考信息平台:
附件:华东理工学院2022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办法.pdf(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华北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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