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9 08:11:54作者:佚名
月底即将实施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使细则》,在对6个领域29项不文明行为说“不”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鼓励性规范和提倡性规范。(此前报导:)
为了促使居民文明习惯的养成,首都文明办将会同本市相关部门尽早启动“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工作,借此激励人们当好文明行为垂范。
专家提醒,记录制度要与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等现有新政实现有效衔接,这一工作离不开管理部门的共同加码。
文明细则并不是“处罚法”
“文明行为立法不是简单的处罚法、罚款法,而是将‘奖善’与‘罚恶’并举的行为引导规则。”中国社会科大学研究员刘小姐坦言,对于影响城市风貌的不文明行为,应明晰法律责任,规定相应惩戒举措,让行为人承当代价,“但是,惩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警醒居民,帮助其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市政府法治办原校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周继东也表示,处罚只是针对少数人的,大部份居民还是能自觉遵循、践行文明行为。“文明习惯的培养重在教育引导,别看是软手段,但久而久之,居民会产生自律,潜移默化养成文明行为。”
文明行为的养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记者注意到,为了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细则非常提出,构建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并将其作为新政让利、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的重要参考。
这意味着,未来,在文明行为方面贡献突出的个人,将获得实实在在的奖励。
文明行为如何记?
“近年来上海仍然在推选上海榜样、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首都志愿服务也成为一大亮点,还有涌现的见义勇为等正能量行为,这种就会即时得到记分等奖励。”周继东表示,构建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就涉及到这种荣誉和奖励的持续性问题。
文明行为如何记?周继东觉得,上海等地的先行经验可以提供借鉴。例如上海对单位和个人出席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或则遭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还与信用积分挂钩。记录责任部门每半年录入一次记录信息,按照这种记录产生的“文明积分”,将作为单位或则个人评优评比、获得政府各项让利待遇的重要根据。个人不文明行为信息还将列入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创建考核负面清单。
中国人民学院哲大学院士曹刚觉得,通过记录文明行为这样的制度和举措来保障文明行为规范的运行,是个值得尝试的措施,但具体执行上,得考虑几方面的内容。
“首先,文明记录,既有罚则也有激励。不管是惩罚还是奖励,须要一些测度的指标,例如参与志愿活动、义务献血等志愿活动的次数、文明行为达到的疗效、受益人群,记录的形式要公开透明。”曹刚介绍,还有与相关部门提供的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等现有奖励新政的有效衔接。另外,要掌握好信用记录的边界,保证文明记录与个人信用记录产生合力。
各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归集
怎么确保“文明行为记录”发挥作用、落到实处?周继东觉得,文明行为记录制度离不开各部门的共同加码。
“记录制度涉及众多相关部门,所以细则中提及,记录的标准和程序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周继东表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以将文明行为规范列入职业规范要求,将文明行为培训列入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可以按照文明细则来制订“个性化”公约和须知,并对其员工、会员的文明行为进行嘉奖奖励。
“文明行为的记录也是一个信息共享和归集的过程。相当于构建一个基于个人信用记录的平台,某一类文明或不文明行为涉及的管理部门,将把这种信息在全市的统一平台上进行归集、统计。”刘小姐觉得,记录既可以让文明行为有据可查,也可为相应的赏罚提供根据。“或许随着细则的施行,未来我们每位人都有一个文明积分,我们可以按照分值在工作和生活中享受不同的公共服务和礼遇优待。”
上海商报顾客端记者任珊
监制: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