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0 15:05:39作者:佚名
对初审中发觉“利用伪造护照、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考的”,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考取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别人或则让别人取代自己出席考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作出“处徒刑或管制,并处或则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生不得考取医师资格”的处理。
二、现役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考生
现役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在网上报考时只能使用有效身分证报名,在本人身分栏中选择相关“军人”身份后,还必须在系统内填写士官证、警官证、文职党员证、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号。现役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考生不用上传资料,请于2月14日--2月27日,携带纸质报名材料抵达考点进行现场初审,具体要求关注相关考点通知。
三、报名及资料上传有关要求
(一)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估算连续工作时间。本科学历结业的须于2020年8月31近日注册,大专学历结业的于2017年8月31近日注册,方可报名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挨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遗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开具证明或复印注册记录后加盖私章。
(二)出席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考取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考资格申请初审表》。
(三)考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评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中医、中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任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准许报名)。
根据《关于举办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考取临床或西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除五级甲等诊所、各级疾控中心,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军队诊所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部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西医备案医院提供《中医医院备案证》。
(五)《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考系统内)下载复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位单位一份(加盖单位私章并法人签字或盖印鉴,缺一不可);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即可。
2022年结业的考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结业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考系统内)下载复印填写。
(六)结业证遗失的难以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校区办理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七)上传材料要求:
有效身分证明:请上传与报考相一致的有效身分护照正背面相片及本人手持身分证内容一面合照,人像与护照内容应清晰可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请上传与报考相一致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包含信息页、诊疗课目页,有变更信息的递交变更信息页。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考信息不完全一致的,将直接被判断为初审不合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考取执业医师者递交材料
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专科结业生报考,假如大专学历为自考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之后升入专科的,则需递交本科结业证书初审。
2.本科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者递交材料
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
3.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者递交材料
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
4.专科、中专学历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者递交材料
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5.报名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者递交材料
有效身分证明;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证书;《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6.报名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者递交材料
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7.研究生考取执业医师者递交材料
(1)结业当初报名的
有效身分证明;中学生证;研究生院出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
(2)长学制在学期间报名的
有效身分证明;专科结业证书;研究生院出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中学生证。
(3)已结业报名的
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学位证;《试用期考评证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附件: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湖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一、考生步入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
(一)步入系统
考生按常规报考流程步入国家医学考试考生系统,查看自己的报考信息,在报考信息处,点击“上传相关材料”按钮,按页面提示步入报考材料上传界面。
注:该页面是否有“上传相关材料”按钮出现,由考区进行配置。
(二)激活用户
首次登录考生使用考试报考系统的帐号进行授权,授权完成后即可步入报考材料上传界面。
二、考生上传报考材料
考生按照页面提示要求,认真阅读说明,并按每一材料的具体要求和示例打算个人的相关材料,集中上传真实且清晰的图象。
注意:这儿显示的内容,是医师资格考试所有可能须要的材料列表,考生按照自己的个人情况和考区通知要求,上传必需的报考材料图片。
(一)开始上传
网上报考阶段,请详尽阅读《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考生参照通知要求,并据个人情况,如实上传全部所需的考试材料图片,如修改报名类别或补充报名信息须同步更新上传材料。
以身分证明上传为例,点击“示例”查看要求,再点“上传”按钮,步入上传图片界面,将个人早已打算好的图象文件上传。如右图:
点击选定文件,即可步入图片选择界面,选择完成点击递交即可上传。
(二)上传的图片要求
材料相片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画面保持正向,不得翻转旋转。文件应使用jpg/jpeg/png格式,上传的相片应确保图象清晰,单个相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在每一个图片上传界面都有上述提示,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保证内容真实确切。
(三)同一种类材料可上传多个图片
假如同一种类材料须要上传多个图片的,在上传完第一个图片以后,继续点击旁边的上传即可。
注意:有些图片只有两个或固定数目的(比如身分证明材料),则传完指定数目的图片后,则不能继续上传。
(四)删掉并重新上传图片
假如图片上传错了或上传后变型、不清晰时,可以删掉再重新上传,点击图片右上角的“-”减号按键即可删掉,如右图:
删掉完成后,再度点击上传,上传新图片即可。
注意:如考生已“提交初审”或在初审期间,则上传的图片将被锁定,考生难以更改图片。
(五)递交电子资料
考生根据考区的通知要求,将所须要的材料图片上传完成后,点击屏幕最右上方的“提交初审”按钮即完成材料的上传。
注意:递交后,考生界面会显示上报完成,内容已锁定的提示(锁定即难以自行更改上传材料),表示上传成功。如右图提示:
三、图片的几种状态
已锁定(考生自主递交报考资料的或递交的报考资料未被初审人员要求更换的),此时考生难以更改图片材料。
未锁定(考生上传后仍未递交或初审期间初审人员要求考生更换建立的资料),考生可以更改图片材料。
四、上传完成后需注意事项
假如早已上传成功,并显示下述消息提醒:
考生可以关掉该页面,等待考务人员进一步的初审通知(可能是电话、短信或应用内的消息等方式)。
考生可依照考区要求的时间或通知,及时查看您的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材料初审反馈意见,并按照反馈意见补充建立相关材料。
如无新消息说明材料符合要求或上传的材料说明您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