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2 21:04:30作者:佚名
上海市院校结业生
MEIYOUGANHUOZHESHIBIANDE
导言
为便捷院校结业生和用人单位了解新政、用好新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出“青岛市院校结业生就业创业新政一本通”,便捷结业生和用人单位查阅。具体新政规定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新政内容为准。
1.
院校结业生在青就业手续代办
(一)申领范围
派遣期内院校结业生。
(二)申领流程
1.省内院校结业生。2020届结业生结业前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通过"广东院校结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署就业合同,由毕业高校初审后补办就业报到证派遣手续。结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就业网”或通过“青岛人社”App代办就业登记手续。
2.省外院校结业生。2020届结业生结业前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签署“就业合同书”由结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签章,并由结业高校代办就业报到证派遣手续。结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就业网”或通过“青岛人社”App代办就业登记手续。若结业高校要求“就业合同书”须由就业单位所在地市级结业生就住户管部门签章确认的,可携带“就业合同书”到上海市李沧区思明路891号304卧室代办。
我市已取消派遣期内院校结业生派遣改派手续,落实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就业网”或通过“青岛人社”App代办就业登记手续。
(三)咨询电话:-12333
2.
院校结业生在青落户新政
(一)申请范围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本地户口院校结业生。
(二)落户流程
结业生可登入“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步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位信息确认。
1.先落户后就业。有在青就业意向且暂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结业生(含上海生源未就业院校结业生),完成学历确认后,登陆“青岛人才网”进入“先落户后就业”模块递交落户资格申请。
2.在青就业落户。已在青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院校结业生,完成学历确认后,登陆“青岛人才网”进入“在职人才引进”模块递交落户资格申请。
(三)咨询电话:-12333
3.
结业学年学院生在青落户新政
(一)范围和条件
1.在青普通院校普高全日制本科、本科学历层次在校学院生,研究生学历层次在校学院生;
2.国外普通院校普高全日制本科、本科学历层次结业学年在校学院生,研究生学历层次结业学年在校学院生;
3.在国(境)外高等高校留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结业学年在校学院生(就读院校参考国家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外国高等中学名单)。
在青院校在校学院生(含结业学年),可申请在所在高校的中学生集体户落户;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院校结业学年在校学院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亲、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二)落户流程
(三)咨询电话:-12333
4.
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一)领取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人15亿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亿元,一次性给与领取。
(二)申报流程
(三)施行时限
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
(四)咨询电话
上海市大大专结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2-6671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