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9 15:12:22作者:佚名
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校内就业见习助理急聘公告
院校结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是省政府推出的致力提升结业生就业能力,促使结业生就业的重要措施。根据《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落实院校结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我校决定在全校2023届结业生中遴选校内就业见习助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校内就业见习助理遴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见习对象:接纳对象为符合就业见习岗位条件的我校2023届结业生,优先考虑结业生中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尤其是建卡立卡家庭结业生)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结业生。
(二)见习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见习岗位:按照我校实际情况,重庆市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审批,最终确定我校2023年就业见习助理岗位数目。具体岗位设置由中学按照各接收部门工作实际需求情况统筹安排确定。
(四)录用条件:专业不限,身体健康,能取得结业资格的应届结业生,热爱院校行政管理工作,吃苦肯干,工作负责,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干部、学生党员优先。
二、校内就业见习助理急聘程序及安排
(一)人员报考
1.报考时间:即日起-2023年3月5日
2.报考地点: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中心
(金花学校:7号教学楼1层,咸阳学校:22-8楼233室)
3.联系人:冯老师咨询电话:
(二)报考材料
打算个人简历一份(要求个人信息蓝筹股必须完整),身分证打印件2份、学生证打印件2份,到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中心递交材料(不管是否录用,递交材料不再退回)。
(三)遴选程序
1.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遴选;
2.签署《高校结业生就业见习合同书》;
3.通知报到并进行岗前培训;
4.步入就业见习助理岗位工作,完成就业见习工作。
三、校内就业见习助理有关要求
(一)校内就业见习助理在见习期间应认真履行中学与之签署的《见习合同书》,如有异议,根据《见习合同书》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校内就业见习助理在见习期间应严格遵循中学和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中学和接收单位的安排。
(三)校内就业见习助理要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举办工作,认真负责地承当工作任务,并接受指导班主任的指导。
(四)校内就业见习助理见习结束后,应认真完成本人的见习报告并报中学进行备案。
四、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校内就业见习助理工作补助依据《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7]59号)文件精神执行,补助标准每生每月1200元。
(二)受聘见习结业生步入见习岗位前,校区将见习中学生名单和《就业见习合同》上报南京市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由重庆市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为见习中学生代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公告由南京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招生就业工作处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