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2 20:06:11作者:佚名
各有关考生:
按照吉林省专升本办文件要求,请符合结业条件,且拟在我市代办结业申请的考生,详尽阅读本通知,并按要求于审核前登陆海南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考生入口”提交结业申请,根据各区招录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审核。
一、办理时间
(一)网上结业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4日9:30–12月20日16:00。
非常注意:
在我市代办结业申请的考生,系统递交申请时,可选择的审核地点为我市11个行政区,不能选“广州城区”。
(二)现场审核:根据在系统上递交申请时选取的区,按量代办结业审核(具体代办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请考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以及各区受理结业审核时间,合理安排在系统上申请时间。
二、毕业代办前期工作
(一)申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须先申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分证号升位)手续。逾期代办者,不能出席本批次结业手续的代办。
(二)登记后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下半年专科结业的考生,须在系统完成后置学历信息登记,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专科结业。
考生可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述学历认证方法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省高等中学中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时申领专升本本科和专科结业的考生,须在系统登记申请本科结业的准考证号。
三、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专科专业结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结业专业、主考中学,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评或结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中学相一致;
(五)如有违法记录,已达到延后结业的期限;
(六)符合结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结业说明;
(七)未申领过该专业的结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别思想品德合格。
四、毕业代办步骤
凡达到结业要求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代办申请结业的有关手续,逾期者,不能出席本批次结业手续的代办。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申请结业之前,须登入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确切无误后方可申领结业手续。
(二)申请结业并采集结业证照
结业生图象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份,涉及考生的合法权益。请考生勿必注重此项工作,及时按要求采集符合标准的结业证书相片,防止形成考生的学历证书数据难以在教育部顺利注册造成延后获取结业证书等相关后果。
考生登陆系统申请结业时,由系统直接采集结业证相片,并将采集的图象与考生信息数据库关联校准,并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举办图象比对,以确保图象信息的确切性与一致性。图象采集规范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复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采集结业证照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复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实《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反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私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复印机、80g/㎡(或以上)A4打印纸、双面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修改。
(四)递交材料
1.经有关单位填写考生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私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申请本科结业的考生,无需递交身分证原件及打印件。
3.申请专科结业的考生,无需递交身分证、前置学历结业证书的原件及打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大陆身分证申请结业的考生,须递交后置学历结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后置学历为专升本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即返还,下同)及打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后置学历的考生,须递交后置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打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打印件;
(3)因为姓名或身分证号变更等诱因(包括从中国大陆移居港澳地区),与后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递交后置学历结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后置学历为专升本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打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补办机械制造与手动化专业(本科)结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技工中学结业证书。
2.申请补办电气手动化技术专业(本科)结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技工中学结业证书。
3.申请补办药学专业(专科)结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大专或大专结业生,代办乳品营养与卫生专业(本科)结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概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预防(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大专或大专结业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五、其他事宜
(一)关于结业证照采集、毕业申请的状态及初审结果,将在网上实时显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通过系统结业管理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二)云南省内各县均可申领专升本结业登记,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城市就近申领结业登记。
(三)《毕业生登记表》必须双面复印,并由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签章,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导致延误申请结业的,一律延后到下一次申领。
(四)依据《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23〕5号)的要求,本次结业登记在专业调整过渡期内(专业调整过渡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本科专业依照旧计划要求申领结业,专科专业(含停考过渡期内专业)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不包括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并根据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旧计划要求申领结业。
附件:1.北京市各区申领自学考试结业审核安排表.docx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证书电子注册图象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x
3.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证书电子注册图象采集操作流程.docx
东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