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5 10:09:31作者:佚名
为做好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依照《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的通知》(辽招录委字〔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评判、择优投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依照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校区研究生招生工作需求举办调剂工作。
(二)坚持公正公平,做到新政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中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具体组织施行部门在研究生大学。
(二)各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具体方案的制订和施行,并根据《辽宁中医药学院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组织举办调剂复试。
三、工作流程
(一)调剂信息发布
1.研究生大学结合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统一测算,通过研招网、研究生大学官网统一发布硕士生调剂信息。
2.我校硕士生调剂工作于2023年4月6日开始,有关专业具体缺额信息、调剂时间、调剂要求以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二)接收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名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考取专业在一区的全省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考取专业相同或相仿,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课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课目相同或相仿,其中初试全省统一命题课目应与调入专业全省统一命题课目相同。
5.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考取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6.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根据国家分数线中各学科门类(专业)对A类地区考生要求总分增加30分(含30分),单科增加10分(含10分)作为调剂到我校的基本要求。
7.考取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新政调剂到其他专业,考取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志愿补报
1.调剂考生于中学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志愿补报。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补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补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列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给以确认,超时不确认的视为舍弃调剂。
4.我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不多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四)调剂考生选拔与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于我校规定的调剂志愿补报时间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
2.调剂生选拔根据调剂志愿的分专业(研究方向)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初试总分相同者,依次按外粤语、业务课1、政治理论成绩进行排序。
3.选拔人数参考分专业(研究方向)缺额人数确定,调剂考生复试百分比不高于200%。
4.对于达到选拔标准的调剂生,我校将统一领取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即获得复试资格,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舍弃复试资格,未达到选拔标准的调剂生,我校将统一解锁调剂志愿。
5.调剂生复试及投档工作参照《辽宁中医药学院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方案》进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上位新政文件不一致的,按上位文件和规定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