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2 17:06:36作者:佚名
青海省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请诸位考生及时查看官方通知,做好报考打算!
2023年第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2024年将在全省召开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启用2024年版考试大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考
考试报考包括网上报考和现场初审两个部份。
网上报考时间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4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确切补报个人信息。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出席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初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网上报考并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直接出席医学综合考试。
现场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考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请考生注意安排好网上报考和现场初审时间。
二、实践技能考试
全省考试时间如下:
实践技能考试由各市、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施行,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出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三年有效。
三、医学综合考试
考试推行计算机化考试,部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西医类别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专业推行纸笔考试。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份
(二)纸笔考试
除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中医(壮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以上西医、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中医(壮医)专业均包含具有规定学历、师承或确有专长。
四、其他事项
(一)2024年继续举办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西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已考取当初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收取考试费的考生可报考出席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试点考区名单及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考试时间如下:
(二)2024年不组织西医类别西医(朝医)专业、中医类别傣医考试。
(三)2024年继续举办西医类别蒙古医考试试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名。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则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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