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0 21:13:45作者:佚名
各相关机构和个人:
东莞市健康管理商会制定于2024年3月举办健康管理师(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工作。请留心商会官方网站()或关注陌陌公众号“深圳市健康管理商会服务号”获取最新考试信息。
具体考试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吉林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执行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文的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健康管理师(五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高校中级工班及以上结业证书(含在读应届结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中学、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结业证书(含在读应届结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中学、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结业证书(含在读应届结业生)。
【注】
(1)以上所称“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指: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康复医治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中医药类、健康管理与推动类、眼视光类等;
(2)以上所称“本职业”和“相关职业”指:在健康复检、医疗服务、健康保险、中医保健、健康养老以及体育瑜伽、医疗旅游、美容养身、母婴服务、保健乳品、营养等行业从事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及相关的职业。
(3)从事本职业所在的单位必须与公积金收取单位一致,在该单位的缴纳记录小于等于证明所列的工作期限。
二、考试、报名及资料初审等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报考截至时间:2024年3月3日(24点系统准时关掉)
3.资料初审时间:2024年3月4日-3月15日
4.交费时间:2024年3月15日-3月18日
5.准考证复印时间:2024年3月25日开始(准考证自行下载,一人一份)
三、考核形式
(1)考试形式均为机考,两科均推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双科成绩合格才算考评通过。
(2)成绩有效期:从考试当日起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一年仅一次重考机会)。须在1年内重新交费重考未通过课目,超过1年须两科重新考评。
四、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晰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施行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拟定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为正考380元/人次,重考理论150元/人次,重考技能230元/人次。报考结束后,若因个人缘由未按量出席考试者,视为手动舍弃,商会不作退钱处理。
商会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只缴纳考试费,其他费用与商会无关,比如培训费、书本费、资料费等。
五、报考形式
1.北京市健康管理商会官网“”,首页点击“考试报考”。
2.关注陌陌公众号“深圳市健康管理商会服务号”,点击“考试报考”。
3.扫描下方二维码步入报考。
六、报考资料提交及上传
(一)基本资料
1.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
2.有效身分护照(正背面);
3.近半年一寸白底彩色护照照。
(二)其他资料
1.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以下学历报名的考生,不仅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外,须递交学历认证承诺书,如遇特殊情况,须配合商会提供所在校区或中学所属上级主管单位开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2)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在读应届结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的证明材料:如考生符合的申报条件中,提及工作期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期限书面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盖近来工作单位私章)和对应期限的公积金流水清单。
3.凭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的,须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初审员将在系统核验证书)。
4.凭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的,须提供专业对应关系的职称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须以JPG格式上传。
七、补考说明
现规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如需重考,请勿必出席本次考试,后续所有报名须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社厅发〔2023〕31号)要求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录入报名信息时,请确认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录入确切,以免影响后续国网认证及结果公布。
(二)考生报名时应保证递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自愿接受上海市健康管理商会的监督及相关条件初审,否则,由此形成的法律责任均由考生和机构自行承当。
(三)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携带身分证与准考证验证入场。
(四)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因为个人缘由迟到或缺考,后果自负。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任何违纪舞弊行为将取消当前批次所有课目的成绩,一年内不得出席我商会的认定考试。
(六)考试结果公布后10天内,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我商会考务部工作人员进行成绩检查。
(七)考评通过后,个人报名的合格考生于考试结果公布后的10天内将纸质资料提交至商会,集中报名单位于考试结果公布后10天内将所有合格考生的纸质资料提交至商会。
(八)关于本通知相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我商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