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5 16:04:00作者:佚名
4月26日,据动脉网据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希望开设多元办医格局推动产生,医疗服务资源供给数目持续降低,潜能不断释放。
到2018年6月,各省份完善地方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电子化管理。
到2020年,全面施行电子化注册管理,基本完成电子证照的领取使用工作,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方便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人人享有医疗资源信息服务的目标。
这么完成该目标有什么路径?
第一:推动电子化注册系统建设
怎样建设系统化?
首先,统一建设管理标准。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电子化注册系统建设、管理、操作的规范和技术文件,统一数据标准、系统运行规则和应用管理机制,完善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优化整合、升级改建现有注册联网系统,推动建立市级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其次,推动协同共享。电子化注册系统要为业务拓展和业务融合预留空间。逐渐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机构校准、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评、医疗监督执法等信息系统的交互融合、资源共享。
另外,实现动态更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面清除整合现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数据库,查证注册信息,激活静态数据,构建关联关系。
最后,确保数据真实。推动建设统一标示的数字身分,实现电子实名认证,严格规范相关数据的采集、应用行为。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篡改数据的,依法给以包庇。强化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培训,保证注册信息来源真实确切,数据使用正当合理。
第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搭建好系统后,对于政务的服务又什么改进?
第一步,改进网上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责,全面梳理注册登记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集中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手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形式,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无差别、均等化的政务服务。
第二步,规范审批流程。依托电子化注册系统,构建全范围覆盖、全过程记录、全数据监督的行政审批运行监控模式,强化对廉洁风险点的防范管理。注册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决定各环节可溯源、可跟踪。探求构建行政审批绩效评估机制和行政相对人评价机制。
第三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基本注册信息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剖析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相关医疗资源的配置、利用、运行情况,增强宏观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微观管理的精准性、及时性。
第四步,完善信息查询制度。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实时查询有关事项的代办状态和结果,并有权提出相关合理诉求。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方便查询有关医疗资源信息,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信息服务。
第三: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和诚信体系建设
尽管电子注册的方法很方便,而且怎么保障信息的安全?
构建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重视内容安全和技术安全。制订风险分级和安全审查规则,定期举办安全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做好容灾备份,增强系统安全防护能力。构建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强化数据安全检测和预警,提高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在保护隐私、责任明晰、数据及时确切的前提下,逐渐实现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其他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互通。探求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严重失信个人施行联合惩戒,不断建立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征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四:推动试点工作
一方面,各地要依据重点任务进度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优先选择工作基础好的地市先行举办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渐推开,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面启动。国家卫生计生委选择若干重点联系省份,强化跟踪指导。
另一方面,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该将电子化注册变革情况作为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评估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施行中遇见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组织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该新政的施行,对于申请补办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时间会减短,不断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变革,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扎实举办,多元办医格局推动产生,医疗服务资源供给数目持续降低,潜能不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