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8 17:04:20作者:佚名
一、网上报考
1.网上报考时间
网上预报考及交费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晚9:00—22:00)。
网上报考及交费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晚9:00—22:00)。
2.网上报考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名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考。报考期间,考生可自行更改网上报考信息或重新补报报考信息,但每个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考信息。逾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3.网上报考要求
(1)考生报考时只能补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该认真了解并严格依照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补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3)考生应该按要求确切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或补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导致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补报志愿并出席复试。在规定截至日期尚未被招生单位投档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出席当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投档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军队荣记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省联考报考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5)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院校中学生应征参军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者〔高校中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结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院校招收的普通本本科(高职)应(往)届结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考时应该选择补报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补报本人参军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参军、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网上报考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天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法,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时间至截至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初审不通过须要补充材料的截至时间为11月4日16:00。
2.网上递交所需证明材料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递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该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象等相关电子信息。
(2)非北京市院校应届专科结业生:本市户口考生还需上传本人北京市户籍簿图象,非本市户口考生还需上传本人2023年连续六个月的广州公积金交费成功记录图象。(具体要求参见报考点公告)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办理。因考生不依照规定上传材料造成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当。
(2)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当。
三、其他提示
1.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若选择本市各报考点出席考试,须于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22:00前将本人身分证(扫描件)、《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加盖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私章并签字)等材料通过“研招网”上传备案,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备案通过后直接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考。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上海招录热线”网站后续通知公告。
2.在本市出席2024年全省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该按规定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广州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的128元/人执行。
3.以同等学力考取人员的报考条件请在报考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4.考生应该在考前两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复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复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复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出席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考时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循相关约定及要求。
6.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7.有关报名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考取新政及动态可登入“上海招录热线”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