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9 15:05:31作者:佚名
第一部份概况
一、主要职责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副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承当公务员录用、遴选考试面试考务工作。
(二)负责相关职业资格鉴别考评及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等工作。
(三)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人等级考评及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和相关证书领取工作。
(四)负责各种人才测评及服务工作。
(五)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主要职责,太原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两个正处级、四个科级级),分别是:综合科(党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考务科(正处级)、技能鉴别科(正处级)、信息技术科。
第二部份2022年度预算报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2022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份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缘由
(一)本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太原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33.92亿元,全部为通常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较上年预算比较变动情况
2022年太原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部门收入、支出预算与上年年初收入、支出预算736.33亿元比较,降低2.41亿元。主要诱因是项目变动,2022年项目由原先的十个合并为六个,持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对通常运转类项目按要求压减经费。
(三)本年预算具体构成情况
从功能课目看,2022年太原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社会保障和就业开支预算726.01亿元,卫生健康总额2.38亿元,住房保障开支5.53亿元。
从总额性质和经济分类看,2022年太原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部门基本开支预算142.41亿元,包含:薪资福利开支132.48亿元,社会福利和救治0.06亿元,离退职费0.43亿元。,商品和服务开支3.04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6.4亿元。
项目开支预算591.51亿元。所有专技类考试费用都用此项经费开支,包括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等八大类考试以及职业技能鉴别业务经费和养人经费。差额单位用于填补薪资的30%,收取住房社保,养老保险等财政不负担的薪资福利开支,保障单位工作人员薪资保险按量支付。
(四)较上年预算比较缘由剖析
以预算范围一致的同口径数据来看,基本开支方面,2022年预算为142.41亿元,较2021年部门基本开支年初预算132.25亿元相比,降低10.16亿元。缘由是“工资晋档”、提高了“住房社保”缴费基数等标准。
项目开支方面,2022年预算合计591.51亿元,就当初预算安排来看,较2021年部门项目开支年初预算604.08亿元相比,降低12.57亿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缘由说明
2022年通常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7.6亿元。具体构成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7.6亿元,较上年6.4亿元降低1.2亿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均为0,和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承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采购预算支出12亿元。
按采购品种界定,部门年度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亿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亿元。采购货物主要为办公用具、办公设备等,采购服务主要为彩印费,公务汽车保险修理。
四、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情况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狠抓绩效目标编制,2022年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推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通常公共预算当初拨款591.51亿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太原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当初申报预算的项目全部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均已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项目在申报预算时同步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偕同预算上报,市财政局在批复项目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每位项目在设定绩效目标时,突出关键绩效指标,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分别设置,并对核心指标进行排序、赋予分值,构建了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太原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公车编制4辆,实际运行4辆,全部为机要通讯用车。
2、房屋情况:太原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别中心订购防盗门一个,记入农地房子固定资产中,原值合计6650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通用设备:总价10亿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主要为汽车和通用无线电通用设备(讯号屏蔽器);总价5万(含)-10万的通用设备2台,主要为汽车和打印机;总价1万(含)-5亿元的通用设备21台,主要为打印机、金属侦测器、身份证阅读器、便携式计算机等设备。灯具用品装具共计290000元。无形资产共计15440元。
第四部份名词解释
一、基本开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开支和公用开支。
二、项目开支:指在基本开支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开支。
三、“三公”经费:指用通常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学费等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汽车购置总额(含汽车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开支;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种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总额。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通常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开支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五、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拟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则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年限外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则以其他方法筹措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利润做出总额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中学以上杂费、住宿费,院校委托培养费,团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贴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摊销:指曾经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入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