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7 11:07:54作者:佚名
为了强化福建学院网路教育教务工作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率,保障教务管理工作信息畅通无误、反馈及时确切,提升教务工作的管理质量,特制订本通则。
一、吉林学院网路教育教务管理是在福建学院统一领导下的校、站两级管理体制。
二、根据在职人员的特性,采用目标管理方法,教学组织工作根据福建学院网路教育教学计划进行,学员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专科层次中学生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部份公共课联考),即可取得国家承认并经电子注册的福建学院(网路教育)本本科结业证书。符合山东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专科结业生,可申请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校、站教务管理工作职责
山东学院:
1、负责拟定长春学院网路教育教务管理文件及各种教学用表格。
2、负责教学资源规划与建设,拟定专业教学计划;制做教案资源;
4、提供课程教材及参考书目信息,教学大纲,课程备考资料。
5、负责拟定学期开课执行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包括学期开课信息、教学进程安排、考试安排、交互补习答疑安排等。
6、负责学期开课信息、注册选课、教学安排的网上操作。
7、负责拟定课程考试计划及考评形式,拟定成绩核定办法。组织命题、评卷及成绩管理。
8、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的总体指导(如实验要求、实习大纲)、组织安排和监督。
9、负责结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施行,包括命题、分配指导班主任、论文(设计)写作指导、答辩组织及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10、负责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组织与运行情况监督、检查与评估。
11、负责巡视并监督校外学习中心的考试组织情况。
12、负责校内聘请班主任工作量统计与报酬领取。
校外学习中心:
1、配合中学组织好学员每学期的学年注册。
(1)注册分为新生注册和在读生注册两种。冬季入学的在读生每学年注册应在9月份结束,新生注册时间最迟不超过10月,秋季入学的在读生每学年注册应在3月份结束,新生注册时间最迟不超过4月。
(2)选课一年两次,分别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进行。冬季学期在读生选课在9月末结束,新生选课截至时间为10月末,冬季学期在读生选课在3月末结束,新生选课截至时间为4月末。
(3)未在规定的年限内注册的中学生,不得出席该学期的课程考评,未注册中学生出席考试的试题视为无效。
2、保障教学环境,做好日常的教务管理工作,包括教材征订与领取。
3、认真执行中学的教学计划与教学要求,在学案、答疑、阶段测试、考前补习等各教学环节举办助学活动,并保证质量,及时完成教学安排。
4、聘请面授补习班主任对课程进行串讲和阶段性补习答疑。
5、负责搜集并反映学员的学习情况及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将教学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反馈给中学。
6、负责每学期实践课程的施行工作,详见《吉林学院网路教育实践性环节考评办法》。
7、专人负责考务工作打算与统计工作,包括中学生缓考申请的审查与申报,重考课程与人数的统计上报。
8、负责考试的组织与考场安排。创立考务领导小组,严格考试各环节管理,选装认真负责的监考班主任,承当保证考试纪律的责任。
9、负责中学生课程的免修、免考的申报工作。
10、每学期及时将学习中心的教学组织安排上报中学备案(含电子版),包括课程补习安排课表、辅导班主任合同及基本信息表等。
11、各学习中心可依照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施行条例,报中学备案以后,作为本管理办法的补充。
12、按照分校的总体部署,及时配合中学完成各项工作安排。
网路教育大学
200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