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3 20:10:06作者:佚名
4.网上报考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相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归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须要翻译成英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分护照: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分证(正背面)。
(2)学历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留学归国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种相关资格证书。
(4)各种得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5.资格审核: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
6.陈述辩解: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9:00-11:30;13:00-17:00)。
7.对审核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2:00。
8.交费时间:2024年3月24日9:00-3月26日17:00。
9.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付报考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交费确认的人员,即报考成功。未按量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考、缴纳报考费的视为报考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考服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面试成绩时对外公告。步入笔试人员,按量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出席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考系统里复印《报名登记表》,向急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打印件)。经急聘单位工作人员初审,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并收取笔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名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被取消笔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急聘单位陈述辩解。报名第三类、第四类岗位人员因舍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缺额时,可在报名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入闱笔试人选。出席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行靠前的报名人员请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法畅通,便于通知资格复审或入闱,联系不到者视为手动舍弃。
(三)注意事项
1.推行按岗急聘,应聘人员选取岗位后,其考试排行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考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急聘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列为1:1,第三类、第四类短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列为1:2。交费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列,将调减或收汇该急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收汇的报考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25日13:00-17:00登录网上报考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代办退钱手续。因个人缘由主动舍弃的,不予退钱。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苦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背考试纪律,在出席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到上海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代办免除考试费手续。
3.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急聘岗位和急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急聘过程中,报考者凡有弄虚造假或重复报考等违背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急聘考试不进行面试,直接进行笔试。
2.第三类、第四类短缺型教育人才急聘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请报考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9:00开始,登陆上海高新区班主任急聘网站的报考系统自行彩色复印《准考证》。
(2)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分证原件。
(二)考试方式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急聘考试
(1)笔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笔试的形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养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刻进行结构化笔试。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估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笔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估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当场公布。
(3)笔试成绩即为急聘考试总分,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第三类、第四类短缺型教育人才急聘考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闭卷方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面试不指定考试补习用书,不举行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补习培训班)。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急聘人数1:3的比列确定步入笔试人选。不足1:3比列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步入笔试人选。
(2)笔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笔试的形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养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刻进行结构化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估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笔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估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急聘考试总分(100%)=面试成绩(按占比40%计)+笔试(按占比60%计),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急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急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急聘人数1:1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席复检人员名单,复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天)复查项目,由复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天)复查;非当场(当天)复查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体检由复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体检推论为准。受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测,怀孕结束再完成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复检合格人员由急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上海市公务员招考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复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舍弃等缘由出现急聘岗位空缺时,由急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入闱的意见,报上海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入闱,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急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入闱。录用后(投档通知书开出之日起)舍弃录用资格的,不再入闱。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届满无异议人员,代办录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代办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协议,时限不高于3年。因个人缘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急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协议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协议外,应该在急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协议。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急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51680。
九、本《公告》由上海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751659、0512-68751657;
咨询时间: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