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31 21:02:56作者:佚名
关于2018年度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公告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在制订新的《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行办法》。因制定签发须要一定的时间,为了不影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度的继续教育,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多于90学分(1学时等于1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课目和专业课目(专业课目通常不多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专业课目可登入“网络培训平台”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课时不多于60学时,学分为60学分(:8080/qhcms/湖南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
公需课目学分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8】231号)执行,培训课时不多于30学时,学分为30学分。
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按量完成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联系人:马鸿荣杨全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