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4 08:11:24作者:佚名
2024年成都纺织服饰职业技术大学中考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着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郑州纺织服饰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新政、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法,是我校举办招生工作和投档新生最重要的根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中学党委会审议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初审批准后生效。
第四条中学性质及简况
(一)中学全称:南昌纺织服饰职业技术大学
(二)中学代码:4132012807
(三)现址:山东省济南市常州区滆湖东路53号(南通科教城内)
(四)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民办高校性质:省属高校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大学
(六)学习方式:全日制
(七)颁授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南昌纺织服饰职业技术大学;在中学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的中学生,颁授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证书。
(八)杭州纺织服饰职业技术大学始建于1958年,中学占地1051.8亩,建筑面积33.9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员工670多人,其大专任班主任550余人,中级职称班主任200余人,四川省各种人才项目160余人,四川省市产业院士40余人,国外、省内中级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60余人。2021年中学成为广东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中学建设单位。办学60余年、成果丰硕,先后获得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高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全省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植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纺织/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别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服饰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恰佩克奖“中国院校产教融合50强”,学院生KAB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全国职业高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结业生广受社会好评,中学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6%以上,连续多年获评“江苏院校结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查A等院校”。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中学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学的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新政、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置在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中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中学按照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24年面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十条中学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列,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与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根据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十二条中学生须出席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中考。
第十三条中学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院校招生投档工作的要求,推行中学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投档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按公正、公开、公正和择优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
第十四条中学严格按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让利新政。
第十五条中学根据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投档,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省(市)按其中考变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第十六条:中学将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列。若生源不足,则出席征询平行高校志愿(含高校服从志愿)的投档或则按规定出席其他志愿投档。
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的投档采用“分数优先,遵守志愿”的原则。
第十八条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投档原则。
(一)对于进档考生,中学严格根据考生录取分,按“分数优先,遵守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投档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高分调剂考生优先于低分考生进行专业志愿调剂,将其调剂到投档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给以退档。
(二)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以下原则排序确定专业。
1.面向湖南、湖南、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等“3+1+2”新中考变革省份考生,首选化学考生依次比较英语语文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英语语文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2.面向湖南、山东等“3+3”综合变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英语语文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课目单科成绩最高分。
3.面向其他省份考生,工科考生依次比较英语语文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英语语文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艺术考生依次比较英语语文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类省联考成绩。若仍相同,比较考生其他课目最高分。
第十九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中学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列限制。
第二十一条中学投档的各专业不限英语语种,但中学的公共英语课只开办英文课程。
第二十一条中学严格依照《江苏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中学杂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中学社会物理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关于进一步明晰我省院校收费新政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收费管理办法》(常纺院财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规定费用(币种:人民币)。杂费收费标准:其英文科类为4700元/生/年,文科类为5300元/生/年,艺术类为6800元/生/年。住宿收费标准:1200-1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颁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五章投档与入学
第二十三条被中学投档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办直接向考生领取投档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新生持投档通知书和中学规定的有关护照,应按期到校代办入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中学在三个月内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复检检查,复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复检条件者,由中学分辨情况,给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中学将根据《常州纺织服饰职业技术大学中学生管理细则》、《常州纺织服饰职业技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中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结业(提早修满学分者可提早结业),并颁授相应的结业证书。
第六章奖助学金与房贷
第二十七条中学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中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八条中学生可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建行申请按揭支付杂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按揭新政按国家有关新政执行。
第二十九条中学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招生咨询投档信息公布形式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方法。
(一)咨询电话:、0519-86336019(工作时间)
(二)传真号码:0519-8633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