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9 08:06:47作者:佚名
崔伟,1978年12月出生,石家庄市保阜高速道路交警大队南县分局副分局长。2009年保阜高速开通至今,率领区队在高速上执法督查,行程累计达30万公里,平均日工作量达11个小时。工作驻地身处深山高岭,有时保畅通工作艰巨,或交通隐患无法排除,连续4、5天不能回去,虽然屋内奶奶和妻儿得病都无法顾及,非常是高速执法保畅极具危险性,在高速上处理案件或车祸时,高速行驶的汽车呼啸而过,大下雨经常发生山体无预兆忽然崩塌滑坡,雾雨天汽车便于失控抛锚,车毁人亡车祸极易发生。春日高速桥面能达60多度,冬天温度能破负20度。为依法行政,确保高速道路经济大动脉的畅通做出了牺牲和贡献。2002年荣记“河北省执法标兵”一次,2004年代表交通运输局出席全国优秀执法人员比武,获得市级优秀奖,在本单位获优秀奖励3次,嘉奖为优秀干部2次,两次在救灾保畅中负伤,三次制止在高速上摆摊卖果汁害处高速通行安全行为时被咬伤,其中一次缝线9处,入院20天。几年来他及所率领的区队处理交警案件200多起,拆除害处高速道路通行安全的广告牌等非法建筑8处,依法纠正施工不安全不规范行为多起,培训施工安全员60名,救治送治交通车祸群众12人。本人及率领区队在执法督查保畅过程中没有“三乱”问题发生,没有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收到车主(群众)附赠的锦旗12面,谢谢信30余封。
刘阳,1989年6月出生,专科,历任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宁河区养路工区大队长。2006年1月出席工作,十余年仍然坚持在交警执法第一线,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用秉公执法,勤政廉政的热情抒写着人生华美的乐章,用求真务实、临危不惧的作风展现着新时期交警执法标兵的内涵。强化学习,提升素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法》、《公路交警管理细则》等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把握执法根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办事原则。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在碰到复杂问题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仍然坚持依照交警大队长的职责来要求自己;仍然坚持交警管理工作的“十不准”。
常惠丹,1977年5月出生,历任河北公路开发中心财务科科长。做为公路开发中心一名财务人员,在平凡的岗位上仍然如一,严谨求实,刻苦勤奋,兢兢业业,全面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共产干部,我时时处处的以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着共产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以细腻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博得了广大党员员工的普遍好评。重学习、强自身,努力提升新政水平和业务素养。加大对党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提高自身修养,为做好财务工作打牢政治基础。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会计法,财务人员工作制度,财经细则、规定,财务人员职责一系列专业知识。参与中心财务制度的制订,为中心财务规范化作出了贡献。诚恳慎重、尽职尽责,争做领导的财务参谋在日常的工作中,本着高度负责的心态。严格保管各类空白汇票、印章、空白支票,严把帐务报销制度;每月初按量领取薪资,扣除四险一金;及时向市局上报通行费,筹措经费、保证专款专用;每位季度保证按量还本计息,保持良好信誉;年中,根据人行系统的要求,对道开中心的账户开户许可证进行年审;年末,出席市财政局决算,提供真实的会计报表给交行。每一样工作我均是尽职尽责,没有出现任何偏颇,多次遭到单位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