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7 11:02:24作者:佚名
4月14日,省考试局发布《2023年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阶段中学招生工作施行条例》,明晰去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5日至27日,考生志愿推行考后知分、网上补报的方法,分三次进行。
2023年我省继续推行学业水平考试和中学阶段中学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考试成绩既作为评判中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根据,又作为中学阶段中学选拔招考新生的重要根据之一。考试课目为英语、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制、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共9科,各考试课目均推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其中,数学和物理、道德与法制和历史、生物和地理为合场分卷考试,中间间隔时间考生不退场,其中道德与法制和历史为开卷考试。
省考试局明晰,暂停本年度统一组织、集中进行的体育与健康课目考试,该课目以满分记入考生高考原始分总分。考生的体育课表现和体育运动特长项目把握情况将计入综合素养评价,作为中招投档时的参考。
同时,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考查课目,具体按《2023年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和物理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施行方案》(另行印发)要求,由各省县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0日至5月5日组织施行。
在分值设置和成绩呈现方面,省考试局明晰:
1.英语、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制、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课目均采取实分制评卷,体育与健康采取实分制换算,化学、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直接采用等级评价。
2.英语、数学、英语(含听力)每科卷面满分120分;道德与法制、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全部考试课目原始分总分由英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课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课目原始分的50%相乘而成,满分910分。
3.各科目成绩等级界定办法:英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界定,各科目成绩等级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国当初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课目考试成绩分别以考试分数和等级呈现,成绩共分为四个等级,A等40-50分,B等35-39分,C等30-34分,D等0-29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和物理实验操作技能按《2023年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和物理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施行方案》确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4.公布考生各学科原始分、各学科等级和原始分总分。不再公布各面试课目试卷和答案。考试课目缺考考生成绩以“缺考”记录,考查课目缺考考生以D等计入该课目等级。
5.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惑,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省中招办公告为准)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为答题卡扫描情况、各科目小题分和总分统计合成情况、等级划定情况等。考生本人及父母不可查阅试题和答题卡。
6.中学生出席中招投档的录取总分为各考试课目原始分总分和新政性照料分数的总和(以下简称“投档总分”)。
7.出席2023年生物、地理重考的考生成绩按其2023年成绩对应的百分位与上年度同课目成绩相同百分位所对应的成绩进行认定,认定后的成绩按50%记入2023年的高考原始分总分。
在补报志愿方法和时间方面,考生志愿推行考后知分、网上补报的方法,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高考成绩公布以后补报
考生可一次性补报所有批次志愿中学。网上志愿补报系统自7月6日起开放,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后,继续开放到7月18日16时。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中学统招生A段投档结束后补报
未被投档的考生可补报(更改)本批次统招生B段志愿、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中学志愿。不作更改的,原补报志愿继续有效。补报时间为7月27日-28日16时。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中学投档结束后补报
仍未被投档的考生可补报(更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更改的,原补报志愿继续有效。补报时间为8月6日-7日16时。
在投档批次设置方面,2023年中招投档设提早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1.提早批:琼台师范大学民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生班,广东学校、海南省国兴学校等少数民族特招班,广东分校中英中学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学校中俄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中学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开展的民办中学分校实验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补报1个志愿,但在补报广东学校、海南省国兴学校等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考生可同时补报。少数民族特招班推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
2.第一批:“省一级中学”(具体名单可登入省考试局官方网站查看)、民办普通中学分校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补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普高生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录取投档。其中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中学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选的考生补报,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考对象要求的考生补报。
本批次统招生分A、B两段进行投档,A段投档“省一级中学”部分普高计划(即全部普高计划除以该校招生总计划预留5%的所得计划)及公办普通中学分校公费生计划,B段投档“省一级中学”总计划的5%预留部份及公办中学未完成的公费生计划。申请部份计划在第二批次投档的“省一级中学”不再安排在B段投档。厅直属学校、有关院校附属小学B段预留的5%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再分配到各省县。
本批次中学“指标到校”生的投档工作安排在B段普高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份计划在第二批次投档的中学,在该校普高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3.第二批:市县优质普通中学分校、海南省垦区加来中级学校、经申请获准的“省一级中学”(部份招生计划);公办普通中学分校非公有制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补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普高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录取投档。其中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中学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选的考生补报,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考对象要求的考生补报。
4.第三批:有六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中学、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通常民办普通中学中学、民办普通中学分校(含第二批次未投档完的剩余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补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普高生平行志愿,依次录取投档,其中普高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中学统招生、高等中学六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以补报6个普通中学统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中学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选的考生补报。
在招考原则方面,招生投档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投档、“公民同招”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学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中招录取总分高低、综合素养评价结果择优投档。录取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列执行。
1.筹建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中招办分别划定普通中学、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国普通中学分校各种招生计划(不含自主招生)的投档以及三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投档不得高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2.设置考试课目和综合素养评价等级要求。“省一级中学”(不含自主招生计划)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中学分校实验班,只投档各考试课目等级均达到C等(含)以上、综合素养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含)以上的应届初三结业生。其他普通中学分校投档时,对考试课目等级、综合素养评价总等级和应往届身分的要求由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中学阶段中学投档时,按中招录取总分从高到低向招生中学投出达到各考试课目等级和综合素养评价总等级要求的考生。录取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如下:
(1)比较综合素养评价总等级。
(2)比较英语、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总分。
(3)比较道德与法制、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五科原始分总分。
(4)比较生物、地理两科原始分总分。
(5)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英语单科原始分。
(6)如前5款不能分辨,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
(7)以上条款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中学按照考生的《初中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投档。
4.严格限制退档操作。已被民办普通中学中学、民办普通中学中学公费生计划、琼台师范大学民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费培养生班投档的考生不予退档;公办普通中学分校在第一、二批次招生的非公有制费生计划,在第三批次投档结束之前不予退档。
在招生范围方面,厅直属学校、有关院校附属小学、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民办普通中学分校实验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和国际课程班(以下称作“国际班”)、民办普通中学中学公费生、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和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可面向全国招生,其余民办普通中学中学只在属地范围内招生。除公费生外,公办普通中学分校其他计划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生源不足,经校区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省中招办批准后,可跨区域招生。
省考试局提醒,户口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考生,在首次补报志愿时,可以选择以学籍所在市县考生身分或户口所在市县考生身分补报志愿(二选一),此选择在后续再度开放补报志愿期间不容许变更。
厅直属学校、有关院校附属小学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分配到市县的普高计划,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口并在该市县中学中学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口但在该市县中学校区有两年学籍且就读满两年的应届生。考生学籍由中学进行初审,并在中招管理系统里勾选相关标示,如中学未能确定可递交至学籍主管部门初审,并按照初审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勾选。
户口、学籍均不在我省的高层次人才孙辈在补报志愿和投档时享受报名地户口考生的相应待遇。
外国籍中学生须补报具有接收资格的中学(具体名单可登入省考试局官方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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