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7 16:03:07作者:佚名
为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地施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枣人社字〔2024〕7号),近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举办我市首届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一上去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培训须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养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该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二)有完善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有完善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评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疗效评估、跟踪反馈等基地管理制度。
(三)能为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备与所承当的中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课室、教学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课目,有能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具有满足一定规模网路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基础设施和完善网路化培训管理信息平台的条件,才能实现网上培训和网路互动交流。
(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每年培训不多于500名专业技术人才,并逐年提升培训能力。
二、申报范围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经验,并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的高等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商会(学会)、大小型企业和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选聘,主要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组织施行。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可依照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资源优势和承当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的须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旁证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推荐单位开具推荐报告,并填写《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对通过的单位发文认定。经认定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并颁授“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匾牌。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突出、评估优秀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将及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在培训资源配置、名额分配、政策服务等方面给以一定倾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各部门要高度注重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要坚持公正、公正、公开,遵守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施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须要,优先推荐承当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任务,在重点领域具有示范推动作用,在社会上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为更好发挥基地的示范推动作用,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将突出服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乡村振兴、“榴枣归家”工程等重大战略导向,优先从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选聘,并充分考虑基地的合理布局。
(三)申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报,同一单位不得多头申报。请各推荐单位于1月30近日将推荐报告及《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签章PDF版,一式3份)、《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签章PDF版和EXCEL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